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进入盛夏,本市游泳场所渐渐火起来,最近本报接到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反映游泳场馆的卫生和安全问题。“游泳池里的水是否干净?”“消毒粉放多了是否伤害眼睛和皮肤?”“同池游泳的人有传染病,是不是会传染给我?”“万一发生了意外溺水,有没有专门的救生员来救?”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本市几家游泳馆,同时采访了市级和一些区县的卫生监督部门。随后发现,之所以大部分游泳场所存在无强制淋浴、泳衣能试穿、氯味严重等问题,是因为今年全市盛夏游泳场所全面检查还未开始,而各区县的抽查力度过小,平时监管有漏洞,全靠每年夏季全市大检查“补一次”,自然会出毛病。
无强制淋浴 浸脚池没水
地点:天津市一中游泳馆
交费时,记者被告知需戴泳帽才可进入水池,进入后不能吃食物。换好衣服后,记者直接进入了游泳池,并没有经过强制淋浴这一过程。通向游泳池的过道上设置了约有两米长的浸脚池,池中却没有水。
工作人员介绍,该游泳馆没有急救室,如果出现什么问题他们会及时解决,并提醒大家下水前要做好热身准备。
“禁止传染病患者”无标记
地点:复康路游泳馆
下午一点,复康路游泳馆内人声鼎沸。在游泳馆外的明显处,没有禁止传染病患者入内的标记。储衣柜位于通向游泳池的过道上,正对男、女更衣室。储衣柜内较干净,一名女工来往于过道上打扫卫生。更衣室连着淋浴室,淋浴室地面较干净,但搁置洗浴用品的铁架子上有明显的铁锈,墙面有黑色污渍,看起来有很久没有清理过。王女士带着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来游泳,“这是今年暑假第二次带孩子来游泳,之前都没有听说过有强制淋浴这一项,大部分时候不淋浴就直接进到了泳池里。”
泳衣能试穿 漂白粉味道重
地点:河西游泳馆
进入河西游泳馆,右侧是游泳用品柜台,记者问:“买泳衣能否试穿?”“通常是不能试穿的,毕竟是贴身的衣物。”一位女售货员稍稍迟疑一下说,“不过,如果肯定买,也能试试。”换好衣服后,记者走进通往游泳池的通道,一路上也没有经过强制淋浴的过程,记者就直接进入了游泳池。池水很清澈,有严重的漂白粉的味道。在游泳池中逗留期间,岸上的救生观测点附近,一直有一名救生员在观察着池中游泳的人。游泳馆的其他设施卫生状况尚可,只是偶尔会在池边的地面上发现痰渍。
全市检查尚未开始
各区检查无人监督
据了解,目前对公共游泳池的监管依据的是2007年6月21日卫生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其中对游泳场所的卫生及安全设施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游泳场所禁止出租游泳衣裤;更衣室地面应使用防滑材料,并设置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淋浴室与浸脚消毒池之间应当设置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急救室应配有氧气袋、救护床、急救药品等。
《规范》有了,泳池为何还存在如此多的“违规”现象?记者从市卫生局监督处了解到,目前全市范围内盛夏游泳场所大检查还没开始,这种全面性大检查每年从7月中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今年也如此。对于游泳场所平时的监管,主要依靠直接管理人员自查,所辖区县卫生监督所也有不定期抽查。这种“不定期抽查”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没有市卫生局或其他部门监督。而多数情况是,这种“不定期抽查”是因为接到了游泳者关于水质或工作人员健康隐患问题的举报。
有氯味正常
刺鼻则超标
关于记者提到的水中有漂白粉的味道,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氯是用来给池水消毒的,市民所说的漂白粉的味道由此而来。《规范》中明确规定,人工游泳池水净化消毒,游泳池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0.3~0.5毫克/升。浸脚消毒池池水余氯含量应保持5~10毫克/升,应当每4小时更换一次。如果闻不到氯味,说明池水中的余氯气不足,达不到消毒的目的,如果有浓烈的刺鼻气味,则说明水中的余氯超标。一般说来,正常情况下游泳池水质应该清澈透明,并且可闻到淡淡的氯味。
严禁“传染病”
警示形同虚设
市卫生局监督处的一位姓邵的工作人员表示,卫生部门按照《规范》要求游泳场所入口处应有明显“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标志。但没有一定要强制性检查的要求,长期以来这全靠游泳者的自觉来约束。没有强制性要求,或许就是让这一“严禁”性规定形同虚设的最主要原因。 (刘彩霞 实习生 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