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交通违法被记6分以上、11分以下的驾驶人,将分别集中进行不同时间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7月6日,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紧急部署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会上推出了“10项刚性措施”,旨在遏制住近期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杜绝再次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事故。
记满6分即“进班学习”
会后一周内,各地要对全省所有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并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对在2009年6月30日至2010年6月30日之间,交通违法记6分以上、11分以下的驾驶人,分6分、7至8分、9至11分3个层面,分别集中进行不同时间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记满12分的驾驶证立即予以扣留,并分期分批对驾驶人进行为期7天的学习教育培训;一年内因酒后驾驶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
严肃处理买卖驾驶证
8月底前,对全省各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严肃处理降低考试标准、买卖驾驶证等问题。对发现的未按法定程序取得的驾驶证一律收缴,并深入开展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重点车辆重新检车
各地要在7月底以前,对辖区内的中型以上货运和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全面重新上线检验一次。存在安全隐患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准上线运营。
高速公路每10公里一个监控设备
在沈山、铁朝、沈大、沈四、沈环高速公路已达标的基础上,9月底前,沈丹、沈吉、锦阜、盘海营高速公路要实现单向每10公里设置一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国省干道以流量大、隐患大的路段为重点,安装电子警察、视频监控设备和提示标志;9月底前,完成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辆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
严重交通违法一律上限处罚
对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故意遮挡和不悬挂号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并一律按最高限实施处罚,能拘留的一律拘留、能吊销的坚决吊销。
客车超员20%
一次记满12分
“百日行动”期间,省厅每天安排1条高速公路实施双向导流纠违,每月进行一次全省范围的高速公路导流纠违统一行动。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随意掉头、逆向行驶、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将其引导至服务区实施严格查处。对超员20%以上的客运车辆,除罚款外,要一次记满12分,并一律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参加集中学习考试。
记者 梅天磬
新闻背景
重特大交通事故主要发生在后半夜和凌晨
从上半年几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事故成因上看,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逆向行驶、违法超车、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是从道路类型上看,各级公路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部位。其中,国道3起、省道2起、高速公路1起、县道1起、城市道路2起。
三是从发生时段上来看,后半夜和凌晨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时段。其中,凌晨4点到6点4起、凌晨2点2起、晚8点2起、下午2点1起。四是从肇事车型上来看,营运车辆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车型。其中,涉及大型货车5起、大型客车2起、面包车3起、小型客车2起、出租车2起、轿车3起。
会议上指出,尽管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这样那样的客观原因,但归根到底是由于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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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突出的交通违法有奖励
7月6日,沈阳市交通秩序管理指挥部召开“沈阳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不折不扣地贯彻省公安厅提出的“十项刚性措施”。
3月23日,沈阳市部署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战役,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但是,当前沈阳市道路交通形势仍很严峻,随着酷暑的到来,交通事故将进入一个高发时段。公安机关将此次针对交通整治提出的百日行动,交管部门提出“四个一批”和“三个坚决”,即:严厉惩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彻底消除一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坚决整顿一批营运企业和监管单位,集中教育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坚决遏制住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势头,坚决杜绝再次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凡举报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要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公布典型案例,强化依法打击。加大事故频发路段和危险隐患路段的综合治理,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漏洞,责任单位要限期整改;对于重大隐患市里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 (记者 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