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劫匪 司机被批捕
检方批捕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司机是否正当防卫专家有争论
遇劫后狂追3公里,老朱驾车撞死一劫匪,这是5月16日发生的事情。昨日,记者从老朱妻子方女士(化名)处获悉,东莞检方已于6月22日批准以“过失致人死亡”对老朱实施逮捕,目前老朱已被警方带走关在东莞第二看守所。
驾车撞死劫匪
老朱已被批捕
5月16日中午2时,老朱开车到东城温塘西路拿货,就在老朱往车上搬货时,一辆无牌摩托车轰鸣而过,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将老朱背在身上的挂包抢走。老朱马上驾车追赶劫匪。
根据警方当时的通报,被抢者老朱在追赶过程中与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失控倒地,两名男子坠车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朱某被抢挂包在事故现场被找回,老朱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方女士告诉记者,出事当天晚上她就和老朱的朋友一起把他保释了出来,“这段时间他一直都在家,直到24日警方通知他过去。”方女士给记者出示了警方给她的一份逮捕通知,通知上写明,东莞市区第一人民检察院批准对老朱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执行逮捕,日期为6月22日。
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玉斌表示,“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规定可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老朱的这个案子应该是属于情节较轻的,如果罪名成立,我估计也就是判3年以下。”
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类似老朱这样的事情此前已发生过。2008年7月13日,顺德龙女士被3名劫匪砸破车窗抢走装有8万余元现金和票据的手袋,随后龙女士开车追赶过程中将劫匪所骑的摩托车撞倒,致劫匪1死两伤。2009年3月,法院认定龙女士的行为为“正当防卫”。
老朱的经历和龙女士有类似的地方,他的行为究竟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记者也采访了相关法律界人士。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广:
劫匪逃跑后,事主追赶中再去撞人不恰当
“在被抢过程中,公民有一个特殊防卫权,但如果劫匪逃跑,事主还去追给别人带来伤害,这就不恰当了。”杨建广认为,老朱的案子还要考量很多细节,“比如他是否就是要去撞人,还是在追的过程中的意外等,这些细节都很重要。”
杨建广个人不太支持被劫后开车撞劫匪这种做法,“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跑,对事主不再构成伤害,这时再故意去撞人,就是对生命的一种漠视了。”杨建广认为,公民是应该和犯罪分子作斗争,但正当防卫有一个“实时性”,逃跑过程中已不具备这个“实时性”。
对于顺德女司机的案子,杨建广表示,“看上去很相似,但肯定细节上有不同,东莞这单案子关键就在于一些细节,事主本人的口供都很重要。从顺德这单案件的判决来看,东莞这个司机还是‘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