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根据本市去年出台的公积金政策,自2009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30日,职工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或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职工购房提取父母公积金今日已是最后一天。
该政策截止日以住房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只要购房合同签署日期在去年6月13日至今日的职工,符合相关条件的都可以申请提取父母公积金。也就是说,今天签署购房合同依然可在日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上述提取申请。
根据中介公司反馈,职工购房提取父母公积金政策实行一年多以来,主要促使了准婚族和潜在需求客户提前入市。随着该项政策的到期,上述两类人群将逐渐放弃提前购房。业内人士表示,该政策到期对市场需求的作用必然是抑制的,但由于该政策设计层面并不宽泛,对整体成交不会产生太大影响。(记者 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