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原咸阳市政协副主席蔡健民被害一案昨日宣判,咸阳中院一审以张鹏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查,2008年8月21日晚,咸阳市农机公司下岗职工张鹏在上、下楼时多次发现,与其同住一个单元的4楼东户蔡健民家的防盗门没有关闭,张因此产生抢劫念头。
次日凌晨5时许,张鹏潜入蔡家,先用一条白浴巾将蔡的头蒙住,将蔡摇醒,称其是抢劫的威胁蔡不要动,并用准备好的白尼龙绳将蔡手脚捆绑住,又用浴巾将蔡头部包住后问其要钱,蔡称家里没钱。张鹏劫取蔡家6张银行卡及600元现金、PRIMA牌手表一块、摩托罗拉W220型手机一部及2008奥运会纪念邮票一套。蔡健民挣开绳索,并认出张鹏。两人扭打在一起,张鹏用刀猛刺蔡健民,致蔡当场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多种侦查手段,于同年9月19日将张鹏抓获。(于忠虎 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