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北京大学大一在读生小轩(化名)以谈分手为名约女友小北(化名)见最后一面,后在宾馆开房,欺骗小北喝下事先放置好春药的矿泉水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小轩有期徒刑四年。
据悉,小轩与小北系高中同学,高中时期即恋人关系,后来分别考进北京大学和北京另一所重点大学。入学前半年,两人维持着良好的恋人关系,并在此期间发生过性关系。半年有余,小轩成绩优秀,积极活跃,各方面发展都比较好,小北感觉到了两人的差距,慢慢产生隔阂,遂提出分手,小轩未予同意。在此期间,小北有了新的男朋友,小轩意欲挽回与小北之间的感情,便以谈分手为名约小北见最后一面。
小轩认为再次发生性关系能挽回他们之间的感情,并事先在成人用品店购买春药,将小北约至宾馆房间内后,欺骗小北喝下含有春药的矿泉水。小北虽不愿意,但因药水作用无力反抗,小轩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小轩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处理过程中,小北出于高中同学、昔日恋人的情谊,在对司法机关的供述中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情形,因涉嫌伪证罪被取保候审。
法院根据相关事实与证据认定被告人小轩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前女友发生性关系,遂以强奸罪判处小轩有期徒刑四年。(李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