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凡在“号子”里呆过的人,对自由往往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渴望,出来之后,绝大多数人会万分珍惜;而在曹国芳眼里,如此珍贵的“自由”却十分廉价。自24岁走上犯罪之路,此后31年间,他竟有近30年是在“号子”中度过的;其余时光,不是在盗窃,就是在贩毒,抑或在盘算着盗窃、贩毒的路上。
日前,曹国芳第七次走出“号子”,也是最后一次:因贩毒数量大,且一犯再犯,经江苏高院裁定,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决定对其执行死刑。
“出来”后最多半年又“进去”
1955年出生于上海的曹国芳,初中毕业后没什么稳定工作,一直断断续续地混迹江湖。而他的“资本”,就是逐渐积累的牢狱生涯。在他的犯罪记录上,有七次犯罪入狱或被关押,即使第二次贩卖毒品,被判12年有期徒刑,也未能让他的犯罪之举有所收敛。
1979年6月,24岁的曹国芳因犯抢劫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这是他第一次走进“号子”。出来没多久,1983年11月,曹国芳又被判入狱,这次,他犯的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刚被放出来没几个月,他又作案,1987年5月,又一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出狱半年后,即1991年10月,曹国芳再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或许发现盗窃代价太大,与所得相比有所不值,在第四次刑满释放后没几天,他开始贩卖毒品,但很快,就在1996年下半年,他就被警方抓获,后因贩卖毒品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
这次出来后,曹国芳秉性难移,利用此前的贩毒经验,他又开始贩毒,而且数量增大,结果在1999年1月15日,他因贩卖毒品罪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于2008年1月10日释放。
2008年6月4日,曹国芳因第三次涉嫌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警方监视居住,同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被逮捕。一直羁押于无锡市第二看守所。
从曹国芳的犯罪记录看,每次“出来”后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半年,他必定会再次犯罪,似乎上瘾一般。
3次贩毒把自己送上死路
第二次贩毒出狱后,曹国芳并未悔改,很快重操旧业,利用以往经验组建了一个小团伙,开始贩卖毒品。
无锡市中院审理查明,在出狱4个月后,曹国芳开始联系贩卖毒品,但苦于资金不足,他向别人借钱。2008年5月31日,他指使万某假冒别人身份,向户名“蒋中全”的农业银行账户中存入25万元,作为购毒资金,租用一辆雪佛来轿车,伙同万某从无锡赶往成都。两天后的凌晨,他们拿到了毒品。
6月3日晚上,两人开车赶回无锡,在沪宁高速公路无锡北出口处,被无锡警方抓获。警方当场缴获冰毒1978.7克,此后,又从曹国芳的租住处查获了冰毒。法院认定,曹国芳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计1985.2克。
法院审理认为,曹国芳明知是毒品而伙同他人贩卖、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系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曹国芳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其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本罪,既构成累犯,又系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作出死刑判决。
日前,曹国芳被验明正身后押赴无锡某刑场。随着“针毙”的执行,曹国芳大半辈子的牢狱生涯戛然而止,也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可悲的句号。(苏高轩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