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厅了解到,河北将在推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将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编定岗,所有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
据河北省出台的《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编制和岗位设置,实行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所有上岗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并实施绩效考核。
在人员聘用中,河北省将实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竞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提前解聘。
河北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日前启动,将按照公益性方向,在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分配、药物和保障制度改革。 (记者巩志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