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7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激励政策“升级”:今年起,部分获奖选手可免当年的省高职对口招生考试,进入山东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对口专业(专科)学习。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办法规定,自2010年起,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选手,毕业时可以本人申请,经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按有关程序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免当年的省高职对口招生考试,进入山东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对口专业(专科)学习。
以上获奖选手所学专业单独招生高职院校所设专业涵盖不了的,可参加山东省高职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高职对口相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后,可进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深造本专业技能和理论;其他获奖选手有继续深造意愿,没有参加高职对口考试的,可参照省内“三二连读”攻读学习模式,参加有关学校组织的“转段”考试,成绩合格者,鼓励其继续深造本专业技能和理论。(记者 杨凡 李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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