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交通管理要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全市开展“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动。
记者从市文明办和市公安局了解到,这项活动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六大交通陋习”;抵制酒驾、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等“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将认真实施五项工作措施:一是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二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培养市民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理念。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礼让日”、“学文明礼仪,争做道德模范”、“千家万户文明出行”等主题教育活动。三是科学规划城市道路交通组织,有效提高路网功能和路面通行效率。四是完善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为城市文明交通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其中包括大幅增加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等安全设施的数量,高标准完成中心城区主干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的提升改造,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的人行横道线、行人过街安全岛、隔离桩和具有语音提示功能的交通信号灯等。五是加强城市交通法制建设,确保市民交通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活动分三个阶段展开,3月25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
3月26日至10月31日,为实施创建阶段。各区县、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落实任务分工,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杨晓慧 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