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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新区出台招工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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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10-03-23 15:5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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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3月20日,记者从当日召开的潍坊高新区校企合作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恳谈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潍坊高新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有效解决重点企业当前的用工难问题,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全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促进重点企业发展、解决企业用工问题的实施意见》。
据悉,潍坊高新区成立了重点企业用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劳动人事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劳动人事局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为企业引进工作满三个月的一线操作工人的引进人和引荐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根据引荐人推荐引进的企业用工的工作时限,分别按满3个月、6个月、12个月,由区财政分别按每推荐1人奖励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奖励引荐人。在一年内为企业推荐企业用工100名以上,成绩突出的机关、学校、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作为“推荐用工成绩突出单位”进行奖励。推荐100以上300人以内的,奖励3万元;301人以上500人以内的,奖励5万元;501人以上1000人以内的,奖励10万元;1001人以上的,奖励20万元。企业自行招聘用工及引荐人推荐引进的企业经营管理岗位人员不在范围。
引荐人及推荐单位向有关企业推荐输送企业用工要通过企业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输送人员有关手续,由就业部门做好相关记录。引荐人及引荐单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申请招工奖励,由企业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核,报管委会审批后,由区财政局对于经管委会研究审批的“引荐人”和“推荐用工成绩突出单位”兑现相应奖励资金。(记者刘玉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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