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自1月20日开始,天津开发区质监局组织督查小组,对区内部分重点监控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和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包括充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单位、集中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厅、食堂、饭店,以及宾馆酒楼、大型商场的电梯、起重机械、锅炉等。检查共出动工作人员19人次,检查宾馆酒店3家,气体充装单位1家,生产单位5家,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30家。
检查结果表明,多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能够按照《特种设备全监察条例》及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特种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使用单位的气瓶(含液化石油钢瓶)由有充装资质的充装单位提供。但同时也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执行规章制度不严、特种设备过期未检验的问题,质监局已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监督落实。针对部分个体餐馆使用无资质充装单位的液化石油气问题,质监局向区内液化石油气用户提供上年度通过资质审查的充装单位的名单,要求其选用有资质单位产品。
大检查活动开始以来,已有8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家气瓶使用单位、2家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完成本单位安全检查的自查工作,向质监局递交了自查报告。质监局将在今后的检查中继续对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开展复查、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