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按照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买了一台冰箱,却因为丢了发票而无法领到补贴资金。市民黎女士日前向本报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她认为,这么好的政策被执行得太死,太不人性化了。
记者随后采访了解到,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有两种领取方式:一种是拿着卖旧家电得到的换新凭证,在购买新家电时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另一种是先购买新家电,在付清全部货款后,再凭借购货发票等资料到商家领取。为此,本报提醒,消费者选择以旧换新时,最好先将旧家电卖给中标的旧家电回收企业,拿到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后,再选择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两种换新补贴方式 您看好了
据家电卖场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实际情况,他们采取以下两种付款方式执行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资金政策。
一、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客户提供以旧换新凭证和身份证,填写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后,购买新家电时,他们直接从货款中扣除10%的补贴资金。
二、顾客先付全部货款后,再领取补贴资金。现实中,有些顾客并没有先卖掉旧家电,拿到以旧换新的凭证,就付钱购买了新家电。家电卖场会在发票的备注栏中写上“以旧换新”字样,在给顾客送新家电的时候,把他的旧家电拉回来,再给顾客以旧换新的凭证。顾客拿着以旧换新凭证、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身份证,到卖场领取补贴资金。
【消费者反映】
发票丢了 领不了家电补贴
“冰箱买了20多天,却一直没法拿到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资金。我购买新冰箱的发票丢了,可能因此无法享受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日前,消费者黎女士向本报维权热线反映了这一遭遇。她认为,只要能够证明以旧换新的事实,就可以享受利国惠民的以旧换新的家电补贴政策,相关部门不该把政策执行得这么死。
黎女士说,自家的旧冰箱是17年前和丈夫结婚时添置的,几年前冰箱已经坏了,无法使用,但是家里一直没钱添置新的。国庆期间,她在一处家电卖场购物时,才知道了国家出台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黎女士暗自庆幸赶上了好政策,在朋友的劝说下,才决定借钱购买一台新冰箱。
10月6日,黎女士用借来的2250元在该卖场购买了一款价格最低的海尔冰箱。服务员告诉她,交完全额货款,等到财政补贴下拨到该卖场后,卖场再通知她领取10%的补贴资金,同时叮嘱她要妥善保管发票,如果丢失将无法领取补贴。
令黎女士意想不到的是,乘坐公交车回家时,她的钱包被小偷扒窃了,钱包内的发票和仅剩的50多元同时丢失。“虽说只有200多元的补贴,可这对我来讲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黎女士说,全家开支全靠微薄的低保金和自己平时打短工赚的钱,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的。
【商家说法】
按照规定 发票不能给补办
该家电卖场工作人员表示,黎女士被小偷扒窃的发票不能补办。他们只能按照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规定去做。按照规定,家电以旧换新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包括:以旧换新凭证、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以及购买人身份证件或法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因此,顾客必须凭购买新家电的发票才能领取以旧换新的补贴。该工作人员强调,这不是卖场自定的规矩,他们只能按照相关的文件执行。
该卖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黎女士的情况,他们专门咨询了市商委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领取以旧换新的补贴资金,必须提供购买发票。
【社会学家】
政策执行 应该更加人性化
对此,天津社科院副研究员汪洁表示,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家采取政府补贴,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利国惠民政策。相关部门规定,家电以旧换新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4种资料,其目的也是为了证明购买事实。因此,消费者或者销售企业只要能够证明以旧换新的事实,就应该可以领取补贴资金,而不是非得提供购买新家电的发票。
汪洁建议,相关部门是不是能够在掌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精神的前提下,灵活运用这项政策,将这项利国惠民的政策执行得更好、更人性化。
【消费提醒】
以旧换新 先卖后买最保险
对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市商委流通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针对消费者拿着以旧换新凭证购买家电的情况,家电销售企业不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而让消费者全额付款的行为,违反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是严格禁止的行为。目前本市对此类行为尚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导致处理无据的局面,他们正在加紧制定相关的处理办法,根据消费者对销售企业投诉的次数,对销售企业缴纳的10万元保证金,进行扣减,甚至罚没的处理。
目前,天津市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共有41家,其中有19家旧家电回收企业,22家家电销售企业。消费者在选择以旧换新时,最好先将旧家电卖给中标的旧家电回收企业,拿到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后,再选择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这样,消费者凭证购买新家电时就可以直接申报家电补贴,由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当场兑付补贴资金。记者 李卫民 摄影记者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