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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警方查获6万条假烟涉案金额300余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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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9-01 13:44:05 |
概要:两男子为牟利,在他人纠集下多次销售假烟。公安机关通过抓获二人的“下线”,顺藤摸瓜,在四个库房共查获各种牌号卷烟6万余条,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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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两男子为牟利,在他人纠集下多次销售假烟。公安机关通过抓获二人的“下线”,顺藤摸瓜,在四个库房共查获各种牌号卷烟6万余条,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2005年3月起,被告人李佳明、吴秀伟在唐美普的纠集下,明知是假冒伪劣香烟,仍决定为唐美普接运并销售。而后为能够顺利实施,二被告人共同指使“下线”王某等三人分别驾驶车辆在本市外环线等处接收由外地送至本市的假烟,并分散存放在本市东丽区欢坨库房、北辰区西堤头杨北公路旁库房及东丽区华明镇北坨村库房内。
此间,被告人李佳明、吴秀伟又按照唐美普的指令,多次指使王某等三人驾驶车辆由上述库房提取香烟贩卖,二被告人各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2006年7月,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烟草稽查总队将运送假烟的王某抓获归案后,在王某驾驶车辆及上述三个库房内搜缴各种牌号卷烟57094条,经鉴定均为假冒伪劣香烟,累计价值人民币340.28万元。
另查明,2006年3月起,李佳明在明知系假冒香烟的情况下,多次指使孙某驾车在本市东丽区赵沽里盛祥仓库提取假烟贩卖。同年6月6日,公安东丽分局将孙某抓获,在孙某所驾驶车辆及库房内扣押各种牌号香烟7400条,经鉴定均系假冒伪劣香烟,累计价值人民币33.5925万元。
二被告人得知案发遂潜逃异地,后分别于2008年10月20日、21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东丽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佳明、吴秀伟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销售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香烟,被查获时尚有37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香烟未销售,其中李佳明参与数额达370余万元,吴秀伟参与数额达340余万元,上述二被告人之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且系共同犯罪。案发后,二被告人控制下的仓库内仍存放有300余万元香烟尚未销售,属于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且二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减轻处罚。
综上,东丽区法院一审判决李佳明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吴秀伟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75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陈遇冬 通讯员丽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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