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天津 |
天津自今年8月份起重新签订保护历史风貌建筑责任书 |
|
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9-01 12:51:43 |
概要:据了解,本市自今年8月份起重新签订责任书。截至目前,已有800余家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签订了新的历史风貌建筑“军令状”。 |
|
|
|
|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本市保护风貌建筑管理部门和河西区房管局来到河西区浦口道6号,与列入本市重点保护等级的历史风貌建筑张勋旧居的使用人,重新签订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书》。新责任书增加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承诺书内容。
据了解,本市自今年8月份起重新签订责任书。截至目前,已有800余家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签订了新的历史风貌建筑“军令状”。新制定的责任书再次重申了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权利和义务,在内容上增加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承诺书内容。
自2005年9月1日《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后,本市依据《条例》中关于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权利、义务、责任的规定,制定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书》。并对全市已公布的历史风貌建筑两千多位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使用人进行面对面走访,与他们签订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书,并入户发放《条例》、《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管理办法》和《致历史风貌建筑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的公开信》等。
近两年,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不断发生变化,此次本市历史风貌建筑管理部门根据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原有保护责任书内容,统一制作新的制式文本保护责任书。(记者邵隽 通讯员吴梅 肖楠) |
|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