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市教委制定了2009年度学生儿童参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应全部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各区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参保率不低于90%,全市学生儿童综合参保率不低于85%。其间,不得变相“搭车”收费或强行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按照规定,学生儿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期自9月1日开始。各区县教育局力争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在校学生和在园儿童的参保缴费工作。
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在组织学生儿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可以适当组织补充性质的商业医疗保险。要采取恰当的方式,将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有关权利义务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认真解释和详细说明,避免出现因权利义务不明导致的纠纷。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过程中,不得变相“搭车”收费或强行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肃处理。记者 胡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