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3月5日,天津市交管局就农村地区有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高村民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做出部署。
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区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作用,实施交通安全委员会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交通安全状况,每月通报重特大交通事故和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状况。充分利用农村集市及庙会、灯会等民俗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提纲和设立咨询台等向现场群众宣传交通安全。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每天分三个时段宣传交通安全,利用农忙时节到田间地头巡展交通安全展牌。
联合村委会、教育部门,发动村镇居民、学生等成立不少于20人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每周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在国省道沿线重要点位、路段及城区繁华路段、广场义务值勤,提示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并深入村镇、社区及田间地头宣传交通安全,向农村居民和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通讯员 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