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南港海上搜救分中心发布《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海上搜救应急反应预案》(以下简称为“预案”)。海事、海警、边防、公安、安监、消防等21家单位成为搜救成员单位,一旦突发险情,将迅速加入到救援工作中。“预案”适用于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海上搜救中心搜救区域,包括南港工业区港池、航道和锚地范围。根据可能引发海上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预案将预警级别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信号表示。
发生险情后,南港海上搜救分中心将快速、分级响应,协调派遣相关救助力量赶往现场展开搜救行动,制定搜救方案,确定救助区域,明确实施救助工作任务与具体救助措施。根据需要发布航行警(通)告,组织实施海上交通管制等。根据“预案”,险情报告从事发搜救分中心接到遇险报警时起,到市海上搜救中心不得超过半小时,到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不得超过两小时。
根据规划,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制定了分期在天津沿海建设汉沽(滨海旅游区)、东疆、临港、南港、海河5个应急搜救分中心以及7大救助基地和7大应急设备库的建设规划,完成有效覆盖整个天津海区的应急搜救战略布局。(记者 韩蔓 王月 通讯员 徐庆新 马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