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天津开发区多人口居民家庭阶梯电价执行标准和申报流程正式公布,按照新的标准,户籍直系亲属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居民家庭用电,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第一档价位的用电基数。
按照开发区对外公布的执行标准,区域内户籍人口数量在5人及以上(直系亲属)的居民家庭用电,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的阶梯电价第一档月用电量基数。也就是说,开发区户籍人数在5人或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年可以按照第一档电价,即每度电0.49元的价格,购买3840度电。
根据方案,开发区内居民用户的认定,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无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安装的电表为单位。多人口居民家庭的用户,应携带有效证件材料(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等),于每年6月份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相关核实手续。本次办理的时间为2013年1月底前。新的规定自2012年7月1日用电起执行。(记者 余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