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王迎秋接听民生专线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上午9点到11点30分是民生专线接听热线的时间,8点30分,天津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王迎秋就已提前携相关部门负责人亲临市电力公司供电服务中心现场接听受理市民的电话。短短两个多小时,共接听市民电话877个,当场解决了868个市民所反映的问题,另外9个正在解决和处理当中。对于市民们关心的阶梯电价的相关问题,王迎秋也一一作出了解答。
绝大部分居民家庭电费支出不会增加
据王迎秋副总经理介绍,从电费方面,阶梯电价政策的出台不会使百姓在电费的支出上增加负担。对于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家庭来说,超过87%的家庭月用电额度不会超过第一档220度的电量。10%多一点的家庭月用电量高于220度低于400度,这部分家庭每月电费增支最高不超过9元;不到3%的家庭月用电量超过400度,电费增加相对较多,但这部分家庭收入较高,对生活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而阶梯电价之所以以年度为周期进行结算,也是考虑到用电的季节性差异,平衡由于季节因素引发的各月用电量差异。天津市发改委公布的这个阶梯电价方案,目的是引导大家增强节能减排的意识,所以居民不用担心电费的问题,阶梯电价政策兼顾了大多数老百姓的利益。
实行阶梯电价后不同类型电表怎样计费
以年度为周期结算阶梯电价,电力公司仍每月按抄表例日抄表。每个用户年用电2640度以下的(也就是每月220度乘以12个月),按每度0.49元结算电价;在2640度至4800度之间的2160度年用电量,按照每度0.54元结算电价;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的,按照每度0.79元结算电价。目前本市“一户一表”中,有智能表、机械表和电卡表。
智能表用户表内预置电价为第一档电价,智能表用户预存一定金额的电费,电表按照用电量自动收取电费,电力公司每月抄表。当用户年内累计用电量达到或超过一、二档电量上限时,在用户下一次预存电费时,电力公司会通知用户将执行上一档电价水平,并请用户确认补交。例如,某智能电表用户,在7月1日时,电表中有1500元余额,在一个年度周期中,这些电费都用了,说明他的用电量已经比第一档2640度的标准超出了421度(1500÷0.49=3061度),那么,用户在去续存电费时,需要对超出的421度电,按照每度电0.05元补足差价。
机械表用户电力公司每月抄表,向用户发交费通知,用户每月交费。当用户年内累计用电量达到或超过一、二档电量上限时,电力公司会通知用户将执行上一档电价水平,并请用户确认。例如,某机械表用户在当年7月至次年6月的一周期内,如果到某月的当期累计抄见电量为2700度,超过当期第一档电量标准(2640度)60度,则超出的部分,即60度,按照0.54元计费。
电卡表用户按照年度购电量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在一个年度内,如购电不超过2640度,按每度0.49元购电;年度购电2640度到4800度之间的2160度,按每度0.54元购电;年度购电超过4800度的,按每度0.79元购电。例如,某电卡表用户在当年7月至次年6月的一周期内,如第一次购电的购电量为2640度,就达到了第一档电量标准。假设这一周期内,又再次购电1000度,当期累计购电量已达3640度,但是又未超过4800度。则第二次所购买的1000度电,单价按照0.54元计费,就是1000×0.54元=540元。
热线答疑
市民王先生:听说用电采暖户在采暖期间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每度电0.51元,220度以下也是0.51元一度电吗?另外,非采暖期的电价是按什么政策计算?
王迎秋:是的,用电采暖户在供暖的4个月是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的,每度电按0.51元计算。其余的8个月执行阶梯电价政策,按各档电价执行收费。
市民齐女士:据说,现在还有好多用户的电表没有更换为智能表,大约什么时候换完?
王迎秋:全市需更换智能电表共420万具,电力公司逐年加大智能电表更换力度,预计至2014年可以全部更换完毕。市电力部门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配合智能电表的换装工作,尽早使广大群众能够选择适合自己家庭的用电方式。
市民秦女士:困难群体的电费减免是怎样结算的?是按月结算吗?
王迎秋:对于困难群体每月减免的15度电,实行先收后返制。由电力公司将免费电量的资金交给民政部门,再由民政部门按年度返还给困难群体。
智能电表为未来实行峰谷电价创造硬件基础
据王迎秋介绍,目前本市正在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将剩余的机械表和电卡表都更换为智能电表,这不仅仅是为了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它是智能电网的一部分,是电网发展的一个趋势。智能表的更换将推动电网的智能化发展,建立双向互动计量的服务模式,智能电表可以让居民实时了解自家的用电量情况,合理安排电器使用进而达到节约用电的目的。通过智能电表的各项数据,电力公司也可以获取居民的详细用电信息,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更为未来本市在居民户中实行峰谷电价做好准备。
目前已实行峰谷电价的省市包括上海、江苏等,鼓励居民利用低谷电价的优惠条件大量消费低谷电力,比如电热水器、洗衣机、空调和其他电器设备。低谷用电的比例越大,平均电价下降就越多。执行峰谷电价后,居民在经济上是否受益,关键看家中电热水器、家庭空调和其他电器设备等家用电器用得是否较多,低谷时段用电比例是否高。同时,对电力部门来说,将高峰用电转移到低谷时段,既缓解了高峰电力供需缺口,又促进了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了“削峰填谷”的双赢。目前,天津市除居民实行的是阶梯电价政策,工业及商业用户均实行的是峰谷电价,这是对技术与政策的一种支持。
服务举措
申办一户一表业务更加方便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标准统一提高0.02元/度,即0.51元/度。王迎秋副总经理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尽快办理一户一表手续。
申请安装一户一表业务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要具备电力公司正式电源供电条件,且原合用电表没有欠费。其次,如果是平房或者老式楼房需要经过现场查核,确定符合一户一表安装条件。最后,如果是非电力公司直接供电的居民,经过原用电管理单位对内部低压线路改造,且经供电单位验收合格后,具备一户一表安装条件均可办理。
为更好地服务天津地区居民,近期,针对部分居民用户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的情况,电力公司调整了业务规则。居民居住房屋为公产房,可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若《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丢失,应提供公产房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标明房屋承租证明人和准确地址;居民居住房屋为企业产(包括学校产、宗教产和军产等)的,应提交房屋产权部门出具的相关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作为产权证明。对于不能提供任何手续的客户,由房屋产权单位开具证明,注明使用人和准确地址。如果企业已破产,客户无法到单位开具证明时,应由居委会、街道等政府部门开具证明,注明使用权所有人和准确地址。对于企业产用户私下交易,使用人与协议或证明中使用人不符,客户还需提供双方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居民居住房屋为半私半公产,应提交除入住证明或还迁协议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居民居住房屋为村委会、大队产,应提交除入住证明或分房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举措
拓展交费渠道确保便捷购电
在实行阶梯电价之后,市民的购电方式与之前并没有变化。为了让市民购电更方便,电力公司把建设城区“10分钟交费圈”、农村地区“村村设点”工程列为供电服务新举措之一,大力拓展居民交费购电渠道,通过供电营业厅、银行和第三方机构的人工柜台、自助缴费终端、网上银行、手持式自助终端和电话售电设备等方式,确保居民便捷交费购电。电力公司共有各类售电收费网点1345个,其中供电营业厅、银行、津工超市等人工售电网点673个;24小时自助供电营业厅、银行自助售电网点、银联POS机和电话售电机网点等自助售电网点672个。本版撰文新报记者杜娟实习生马雨彤摄影新报记者王健
家庭人口多如何试行阶梯电价?
市发改委副主任廖晓武接听民生专线
编辑动机
昨天,由每日新报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开通的定期栏目“民生专线—公仆接待日”在市发改委再次开通。上午9:00-11:30,市发改委副主任廖晓武就本市各类价格问题进行了“民生专线”热线解答,昨天市民热线问题主要集中在阶梯电价、停车收费等方面,廖晓武副主任和各职能部门的处长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阶梯电价
按年为周期结算应对用电高峰
有市民反映,7月阶梯电价试行后由于使用空调、热水器时间增多,造成用电量增大,使月用电量超过第一档电量的上限。对此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阶梯电价各档电量是以年度为周期结算,而不是以月为周期结算。即每个用户年用电2640度以下的(也就是每月220度乘以12个月),按每度0.49元结算电价;在2640度到4800度之间的这2160度年用电量,按照每度0.54元结算电价;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的,按照每度0.79元结算电价。
有市民表示自己家庭人口多,每个月用电量较大,增加支出较多,询问如何解决。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对这一部分的居民如何试行阶梯电价,市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拟通过分线分表计量、适当增加第一档电量或其他方式酌情解决,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公布。
有市民咨询城乡低保户(含特困)和农村五保户实行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电量的操作问题,有关负责同志解释道,这部分居民还是按照规定的电价标准按月交纳电费,民政部门按年度将困难家庭应享受的免费电量,按每度0.49元的电价水平,折合成金额打到困难群众的保障账户中。
停车收费
已建立举报信息联动处理机制
去年本市实行计时收费为主、计次收费的停车收费改革以后,部分停车场经营不够规范,群众反映比较多。昨天的民生专线中,有的市民咨询具体停车场应执行的收费标准,有的市民反映个别停车场不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存在索要发票一个价,不索要发票另一个价的问题。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解释说,正规的停车场应当向所在地区县物价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在车场的显著位置,应设置停车场标志和明码标价牌,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如果市民对具体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有异议,可以咨询所在地的物价部门查询。对于价格违法问题,可以向市和区县的物价部门举报。为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市民利益,市发改委和天津联华停车业服务有限公司,建立了举报信息联动处理机制,物价部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通知联华公司,由该公司派员先行处理,之后再由物价部门进行处理。物价部门对停车场的处理结果,将作为联华公司对下属停车场年终考核的依据。市发改委负责同志表示,希望广大市民监督停车行业的收费行为,您的维权行为,对规范价格行为也会做出贡献,希望广大群众监督物价部门的工作,使物价部门在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新报记者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