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前几天我刚买一套房,办完手续后才发现原房主还欠着前两年的采暖费。”“我租了房子,现在不想用暖气了,应该由房主还是我办理报停手续?”眼看着今年供暖期即将到来,近日本报接到不少业主打来的求助电话,询问二手房屋在买卖、出租的情况下,遇到的各种供暖难题。
【案例一】
原房主去世
欠下取暖费谁来交?
家住遵义里小区的崔先生前段时间刚买下了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办完手续没多久,由于即将迎来供暖季,崔先生就去供暖公司咨询暖气费的问题。但工作人员查询后却告知,崔先生现在购买的房子欠下了一年的暖气费用,今年想要再开通暖气,崔先生必须先补交齐去年欠下的供暖费才行。
“我刚买下房子,就让我补交别人用的暖气费,根本不可能。”崔先生说,该房子的主人是一名老人,已经去世了,办理房子买卖的手续都是由老人的子女负责的。如今当崔先生再次找到老人的子女要求他们补交以前欠下的取暖费,对方却表示房子是老人的,他们没有义务承担。而供暖公司也表示,由于好多业主漏交或者逃交供暖费,给他们的经营带来影响,所以现在有严格的规定,要想再次通暖,就必须交齐所欠的取暖费。这让崔先生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供热解答:
塘沽房产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拖欠的费用应该由上一个房主缴纳,崔先生办理完今年的取暖手续就可以享受供暖,但可以先交齐以前所欠下的费用再向原房主追偿。虽然原房主去世了,但应该由老人的财产继承人承担这笔费用。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上个房主有没有拖欠相关费用,包括水电费和取暖费等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此外,在这种情况下,新房主要和原房主办理供热更名过户手续才能重新开通供热。
【案例二】
报停暖气费
房主房客谁买单?
去年4月份,家住怡康家园的赵女士将在三星里小区的一套两室一厅租了出去,但在前几天,赵女士接到租客的电话,对方表示今年不想使用暖气了,希望赵女士去供热公司办理停暖手续,并交纳报停费用。对此,赵女士很是不满,认为这笔费用是因为房客想停暖产生的,应该由他们自理。双方几次交涉后也没有结果,由于考虑到如果不报停,等他们搬走了这笔费用还得赵女士自理。无奈之下,赵女士只能自己去办理了报停,并缴纳了报停费,虽然这么做了,但赵女士挺郁闷,“这笔钱到底应该由谁来交?”
供热解答:
塘沽房产供热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尚无具体规定,但市民在出租房屋时,最好对供热费报停费等事项进行详细规定。如果之前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房东房客最好协商解决。(时报记者 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