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方便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糖尿病门特鉴定登记,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卫生局联合印发《关于增设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本市现有11家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机构的基础上,增设4家鉴定机构。
这4家鉴定机构分别是第十二鉴定中心(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预约电话:83336790)、第十三鉴定中心(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预约电话:84112541)、第十四鉴定中心(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预约电话:26182137)、第十五鉴定中心(天津市人民医院,预约电话:27557129)。参保人员办理糖尿病门特鉴定登记,可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拨打预约电话,自行选择鉴定机构。(记者 廖晨霞 通讯员 任保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