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带薪休假”喊了多年,如何才能落到实处而不是一项“纸上权利”?就这个话题,记者18日采访了部分代表委员。
“‘带薪休假’有助于打造山东休闲经济,推动旅游业从观光旅行向休闲度假提升转变。”列席省“两会”的省旅游局局长于冲,说起“带薪休假”给山东旅游业带来的机遇,语气中难掩兴奋之情。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休假的时间应根据工龄来定,例如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带薪休假5天。于冲给记者算了一下,每年有52个周末,目前看,有45个小周末(2天),5个大周末(3天,如清明节),只有两个黄金周。黄金周“人满为患”。若能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百姓可自由选择出行时间,将带来旅游休闲度假结构的调整,从重在观光转变为休闲,体验到“慢生活”的快乐。
“带薪休假”的好处很多,关键是如何从“纸上权利”变为现实。
“既然出台此制度,就应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协委员、青岛啤酒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王帆认为,当前职工越来越看重工资之外的软环境,带薪休假制度可增强职工的幸福感。但他坦言,目前该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推进较好,而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受制于生产经营状况,出于节省用工成本的考虑,积极性相对低一些。
省政协委员、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告诉记者,带薪休假难以落实,还在于监管力度有待加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对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的3倍支付报酬,现实中企业很少遵循此规定。
“目前来看,落实该制度确实面临着不小的困难。”省政协委员、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一处处长马金波说,“带薪休假”的规定2008年已经出台,目前的劳动监察项目,主要集中在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和劳动合同签订、是否违法雇佣童工等职工基本权益方面。一些中小型企业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尤其是一些产业工人,为了增加收入来源,会主动放弃这项权益。“随着社会发展进步,职工对休息权的要求越来越高,下一步相关部门应加大这方面的监督力度,将其纳入主动监察范围。”马金波建议道。
省政协委员、省总工会党组纪检组长王星海建议,目前正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职工代表在同企业方代表进行协商时,可将带薪休假这项内容纳入协商范围,使其成为固定项目,增强职工在该项制度落实上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