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天津市房管部门获悉,2012年2月1日起,本市普通住宅指导价格标准再次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是继2007、2008和2010年之后的第四次上调。其中,中心城区平均涨幅达到35.2%,环城四区上涨33.6%,本次普通住宅指导价格的上调,进一步扩大了普通住宅房源的范围。
据介绍,在二手房交易环节,同时满足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下、容积率在1.0以上、成交价格低于市场指导价三个条件,则属于普通住宅。而二手房交易环节中涉及的营业税、契税等税费的缴纳与房屋是否为普通住宅直接相关。本次普通住宅指导价格的上调,进一步扩大了普通住宅房源的范围,进而使得购房交易税费大幅缩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购房者的购买压力。
记者从市场上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上涨,近四成的房屋因价格因素而被划入非普通住宅范围,从而增加了购房者的税费成本。此次指导价格的上调将扩大普通住宅的范围,从而进一步降低购房者的税费成本。据我爱我家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房屋的面积、距离上次交易年限、是否首套房等条件的不同,此次调整将使得购房税费成本大幅将降低,税费降幅最高达60%。
例如,以购房者首次全款购买一套位于南开区华苑绮华里,面积70平米,总价90万元,距离上次交易超过5年(5年前购买价格45万)的房源为例,当前成交均价为12800元/平米,按照原南开区9800元/平米的指导价格,房源性质为非普通住宅,而按照调整后的指导价格13037元/平米,房源划归为普通住宅,调整前后交易费用大幅降低。经计算购房者同样购买此套房屋,其税费成本由之前的70945元降低至现在的27520元,税费减少了61.2%。(邵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