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天津市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管理工作。其中明确规定严格农村住宅用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目前系列措施已在天津市全面实施。
因为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近年来,不少人看上了购买小产权房。但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没有经过国有化收购,集体土地是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对此,天津市在严格禁止的同时,市房屋监管部门也提醒城镇居民购房者,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小产权”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产权,这种房屋既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如果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了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能抵押,也不能进行转让,如果遇到拆迁,很可能连居住的权利都不能得到保障,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又讯 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按照编制完成的《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天津市将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络系统,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积极盘活现有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鼓励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形成有效市场供应。(记者:邵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