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扶贫攻坚必须紧紧瞄准建档立卡的105万低收入贫困人口,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实现扶贫措施到村、到户、到人,促进增收。 ”8月11日,省扶贫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再次予以强调。据了解,省政府将于9月份组织人员到各市、县进行督察,全面了解各地扶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全省的扶贫攻坚任务,就是要解决105万低收入贫困人口的增收问题,确保年人均收入达到1800元以上。这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大扶贫工作部署,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年底必须确保完成。 《意见》指出,要建立贫困人口台账,注明贫困原因,确立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建立贫困人口台账是确保瞄准扶贫攻坚对象的基础,也是年终考核扶贫攻坚成果的主要依据,各市、县一定要高度重视,务必抓好落实。
省扶贫办强调,要严格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今年扶贫攻坚资金的来源渠道多,投入比较分散。但必须明确,无论是财政扶贫资金,还是定点扶贫和企业帮扶资金,都是扶贫资金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照项目计划安排使用,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要优先安排与贫困人口增收密切相关的扶贫项目,原则上不安排与贫困人口增收无关的项目,严禁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各有关市、县和各帮扶单位要在村、企初步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深化、细化和落实工作。对已初步达成项目和资金安排意向的,要抓紧落实,尽快启动。
各市、县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保证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指导到位。必须明确,市、县是组织实施扶贫攻坚的主体,乡镇和贫困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扶贫部门要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并努力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县、乡(镇)都要指派专人对贫困村攻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攻坚工作顺利进行。记者朱勤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