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1至6月份,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86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全市城乡群众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障性收入、社会救济性收入等呈现稳步提高趋势。
建立覆盖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的长效帮扶机制,今年1至6月份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群体9862人,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安置为零,其他困难群体安置率达到91%。
积极发挥政策促进增收的引导作用,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920元调整为每月1160元,增幅超过26%。这是本市自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增加额和增幅最大的一次。截至今年6月底,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532.5亿元,增长19.3%,人均26262元,增长18.1%。其中,企业379.6亿元,增长18.1%,人均24386元,增长16.8%。
不断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从今年1月起,天津市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由1520元提高到1700元,增长11.8%,全市共138万退休人员受益。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城乡居民医保三项待遇,提高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三项政策受益覆盖人群约490万人。同时,本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伤残和死亡补助纳入保障范围。此项政策受益覆盖人群960万人。
又讯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市政府在经济持续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1至6月份,全市新增就业累计23.5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2%。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6%。就业总量的增加,从根本上提高了群众收入,为城乡百姓收入稳定持续增长创造了条件。(记者 麻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