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天津市物价局获悉,今起天津市物价部门将严查商场、超市、菜市场等大型购物场所的价格违法行为,对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可拨打24小时专人值班举报热线12358进行举报。
七种行为重点打击
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春节期间消费购物的特点,物价系统将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展开拉网式检查,1月31日将进行全市范围的物价执法大检查。重点打击和查处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存储量或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商品;以抬高等级、缺斤短两、短缺数量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经营者之间合谋涨价以及行业协会组织行业经营者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在重要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屠宰、运输、销售、储存过程中违规收费;不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政策;不落实市政府经营服务性减半收费政策和有关优惠政策以及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执法人员提醒商家,要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标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示的费用;不得以抬高等级、缺斤少两、短缺数量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进行商品宣传时,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蒙骗消费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共同决定商品价格;不得违法,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哄抬价格。
最高罚款500万元
据介绍,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此外,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除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外,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罚款上限由现行规定的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记者 刘连松)
发改委:沃尔玛等超市价格欺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宣布,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发展改革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这些超市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发展改革委表示,对于那些存在欺诈行为,但没有违法所得,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企业,将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有屡查屡犯等情形的,各地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发展改革委还要求全国所有超市、百货等商品零售经营者吸取上述违法经营者的教训,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多收消费者价款的,要全额予以清退。
在发展改革委披露的近10起超市虚构原价行为中,长春市某超市销售“七匹狼男士全棉横条时尚内衣”,价签标示原价每套169元、促销价每套50.70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119元。
沈阳市沃尔玛中街店销售5公斤装的“香雪高级饺子粉”,价签标示原价每袋30.9元、现价每袋21.5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袋23.9元。南宁市沃尔玛朝阳路分店销售“雀巢咖啡”,价签标示原价每盒43.9元、现价每盒35.8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盒37.3元。
在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案件中,上海市某超市销售弓箭球形茶壶,价签标示每个36.80元,实际结算价每个49.00元。武汉市汉福超市洪山广场店销售意邦多功能清洁巾,价签标价每件16.9元,实际结算价格为每件18.8元。
在查处的不履行价格承诺案件中,昆明市某超市销售老树普洱茶,宣传海报标价为每盒60元,实际结算价为每盒120元。哈尔滨市某超市销售内衣,广告宣传“全场三折起”,经查实际销售中没有一个品种以三折价格进行销售。
在查处的误导性的价格标示案件中,昆明市某超市销售特色鱿鱼丝,销售价格为每袋13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袋13.80元。
发展改革委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中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
中国价格协会会长王永治表示,沃尔玛等大型零售企业出现上述问题实在不应该。价格主管部门对这类价格欺诈行为的检查应常态化,以维护消费者和诚实守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使那些违法企业诚实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