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上午,市二中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蒙京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26名被告人中主犯陈连君获刑有期徒刑九年,其他人分别被判处两年三个月至八年有期徒刑,部分人被免于刑事处罚。据介绍,该案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2.9亿余元,涉及人数2900多人。
据介绍,2004年12月,陈连君伙同潘江等人注册成立了北京顺安兴达蔬菜配送有限公司。2004年年底至2005年4月间,在没有自有资金的情况下,陈连君、潘江等人以顺安兴达公司名义对外招收加盟合作的方式,非法吸收王永良、李学利等40余人共计200余万元,造成损失180余万元。
2005年7月至2008年12月间,陈连君又伙同颜洁先后成立北京蒙京华投资有限公司及技术分公司、西城分公司、北京绿海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日升德龙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然后与游兴军策划了所谓理财产品“荷斯坦A计划”,即以蒙京华公司为销售主体,以每单位2.5万元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奶牛,购牛客户与绿海农业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与日升德龙公司签订奶牛养殖租赁合同,回租期二至五年,租金为每年1600元至3000元,并承诺租赁期满后以购牛客户本金价格回购奶牛,由蒙京华公司向购牛客户出具交款凭证及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函。
在这一系列复杂的运作中,几名被告人有着明确的分工。陈连君为公司法人,游兴军策划理财产品,颜洁负责这些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田维君负责财务工作及向购牛客户返还租金事宜。整个骗局完全就是以“旁氏骗局”为蓝本,以后续购牛客户支付的本金返还前期购牛客户的租金。据统计,陈连君和游兴军先后指使李朝阳等22名所谓“理财顾问”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2.9亿余元,涉及人数2900余人。案发后,司法机关依法查封、冻结、扣押了部分钱款及物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连君等26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高额回报率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除主犯陈连君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罚金50万元之外,游兴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110万元,颜洁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30万元。
名词解释
旁氏骗局
“旁氏骗局”是一种最古老和最常见的投资诈骗,是金字塔骗局的变体,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旁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
查尔斯·旁兹(Charles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纪的意大利裔投机商,1903年移民到美国,1919年他开始策划一个阴谋,骗人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狡猾的旁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前期投资者获得了巨大的投资回报,就宣称他是投资天才,于是,更多的人被诱使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旁兹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了约4万名投资者,这场阴谋持续了一年之久,被骗金额达1500万美元,才让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清醒过来,旁兹最后锒铛入狱。后人称之为“旁氏骗局”。
查尔斯·旁兹制造的“旁氏骗局”是20世纪最典型的骗局之一,后来的许多骗术都是从“旁氏骗局”衍生出来的。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的。(记者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