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辽宁省工商局对外发布了电信服务整治行动中的典型侵权案例。自今年3月份开始,省工商局对全省通讯器材及电信服务业市场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截至7月12日,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885人次,检查经营业户11823户,取缔无照经营业户72户;责令23家售后维修服务者、8家运营商改正违法行为,查获各类假冒通讯器材及配件311个,有效地规范了通讯器材及电信服务业市场。
据辽宁省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电信运营商未经消费者同意,违规开通手机增值业务,成为此次电信整治的典型案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有SP的增值业务收费,都需要消费者二次确认方可开通并收费。消费者要及时关注自己的话费情况,一经发现问题,要先联系电信服务商查询,核对确实存在问题,可拨打12315电话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而“消费赠机”是当前电信服务者促销的常用手段,这种方式虽然可以给电信服务者带来利润,也让消费者得到了好处,但往往存在陷阱,消费者在参加此类活动时一是要弄清促销优惠的具体内容,二是要及时查看电信服务者是否真的履行承诺,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
同时,在对手机售后服务检查中,消费者投诉手机退货收取折旧费的问题,省工商局有关人士提醒,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符合换货条件,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但消费者不愿意换机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并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率为每日0.5%,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如果在此期间修理过,应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记者许凯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