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为公共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揭牌。通讯员 谭志勇 摄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个全新的机构——“公共关系领导小组”13日在北京市公安局挂牌成立,这是中国省一级公安机关成立的首个公共关系部门,它标志着现代“公共关系”被引入了中国首都警察队伍。
“传统的中国警察与老百姓的关系是微妙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教授杜晋丰说。当然有警民一家亲的片警,但在大多数中国老百姓心目中,警察代表着政府权威和权力机关,是有些“特权”的,警察与普通百姓之间是有距离的,而中国警察严肃的执法传统,一方面让人觉得“怕怕的”,这有助于威慑犯罪;另一方面也让人觉得神秘和高高在上。
熟悉香港电影的人都会记得,在一些警匪片的电影片尾,会有“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字样。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始于上世纪80年代,而那时,中国首都警察与大众的关系还处于“法制宣传”时代。
“那时的宣传模式是单向的,警察也是强势的,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等,造成警方说什么媒体报什么,警方怎么说,媒体只能怎么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从事警法新闻报道多年的老记者郑建明回忆说。
事实上,中国内地警方真正关注公共关系问题,是在2003年。先是SARS疫情考验了全社会公共事件危机公关的能力,随后是在震惊全国的“孙志刚事件”中,广州警方失语,始终未对此事作出任何表态,最终导致舆论一边倒地指责警方。此后,广州、武汉等城市开始在公安机关专设公共关系部门,探索新时期的警民关系建设。
近年来,随着价值观的多元化和老百姓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公众质疑执法的不公开、甚至存在“权钱交易”的声音越来越多。已经爆发的贵州瓮安事件、“躲猫猫”事件、邓玉娇事件、处女卖淫事件等一系列事件表明,老百姓对警察的信任度在降低,而很多矛盾并不是由于实质性的利益冲突造成的,更多的是因为误解和缺少沟通,所以在公安机关内部建立一个有利于信息沟通、关系沟通和品牌建设的公关部门显得越来越迫切。
随着公共关系理论在内地的逐步成熟,公共关系的理念也逐渐渗入中国警务活动的各个方面。从筹备奥运会开始,北京警方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危机公关实战,从中总结了经验,也尝到了“甜头”。
2005年,北京市公安局法宣处改组为新闻办公室,北京警方也正式从“宣传时代”进入了“新闻时代”。当年11月25日,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的马振川邀请了美联社、德国电视二台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38家媒体的50余名记者,向他们介绍奥运会安保工作的进程,并观摩特警处突演练。这种开放的态度赢得了中外媒体的好评,更消除了一些西方人士认为中国警方“保守”的偏见。奥运会期间,包括警方在内的北京市政府部门对外媒开放的态度,也赢得了一片赞誉。
2009年9月25日上午,北京新街口一餐厅因为燃气泄露发生爆炸,3名餐厅员工和过路的行人受伤。因为事件发生在首都的闹市区,时逢国庆60周年庆典前夕,不到2个小时,20余家境内外媒体赶到现场。正在有媒体作出“北京国庆前遭受恐怖袭击”的猜测时,北京市政府在距离现场约100米处设置了临时媒体接待点,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主任刘大伟现场发布了爆炸事件的第一条官方消息,证实事发原因为液化气罐爆燃导致,大众的担忧和疑虑被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