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今年3月,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四项监督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教育系统要思想和行动先行一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要充分认识出台四项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是中央的要求、社会的呼声、现实的需要。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力补充和完善,为选人用人筑起了“防火墙”,对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进行具有重大意义,昭示了中央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信心和决心,回应了人民群众实现吏治清明的意愿,体现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方向和目标。
要认真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按照中组部提出的“学习培训在先、严格贯彻执行、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取得实效”的总体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党委高度重视,通过“抓点”、“延线”、“扩面”,努力提高“知晓率”,确保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党员干部知晓,为日后增强执行力打下坚实有力的基础。一是“抓点”。党委书记和组织部长要带头学,先学一步,对四项监督制度做到熟知。要通过举办党委书记研讨班、组织部长培训班,开展点对点业务培训。同时将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议题,对照制度,查找不足。党委书记还要亲自为党员干部讲党课,与有关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组织部门应及时给领导干部发专函,协助其完成自我测试。二是“延线”。组工干部和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学深一些,对四项监督制度做到精通。要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问卷测试等方式,原原本本学文件,逐条逐句学读本,使组工干部尽快掌握要求和内容,做到熟记于心,成为行家里手。同时组织部门要牵头深入基层单位,与基层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并指导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还要把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重点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轮训。三是“扩面”。广大党员干部和一线教师要广泛学,学有所得,对四项监督制度做到知晓。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形式,并通过在校刊校报开辟专栏、在校园网滚动展示、在校内广电循环播发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教师了解内容,明确要求,行使好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要把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和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重要内容,并以适当方式把四项监督制度向知名专家、民主党派、“两代表一委员”等群体延伸,不断扩大学习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执行好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在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关键在一把手。要带头加强学习、模范遵守,时刻自警自律,慎始慎终。要带头认真履责、严格把关,行使好用人权力,努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和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要带头严格自律,做到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