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从5月31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搜房网记者了解到,该通知严格执行4月17号颁布的新“国十条”,并从贷款比例、购房贷款缴存余额等方面进行统一。
记者随后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众人意见不一,以经济学博士刘玉录为首的“稳定派”表示此次公积金新政虽然给天津楼市带来一定的波动,但由于公积金贷款购房只是购房众多手段的一种,所以此次政策对楼市的影响不会太大,而以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区域总监朱庆江为代表的“影响派”则表示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出台会限制市场的购买速度,楼市的成交量也会有一定的下降,虽然政策的出台会抑制一部分投资,但同时对改善型需求和刚性需求的购房者也会产生影响。
其实,细看《通知》,给人的感觉有些意犹未尽,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变了,贷款额度调了,但还有很多地方没有规范,让购房者有些模糊,在此搜房网记者列举了此次政策后的四大疑问,希望能看到天津细则早日出台,购房者明白购房的一天。
一、按揭和组合贷款会不会变?
在搜房网论坛上,有网友针对公积金贷款细则提出了疑问,“我不用公积金贷款,这个政策对我就是不适用的,如果我按揭贷款,首付和额度会调整吗?”
《通知》指出,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所购住房价款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即“组合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按本通知执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额度由贷款银行自行确定。
可见,《通知》还是对商业银行贷款提供了更多的自主性,网友不禁要问,宽松的政策后续还会不会有所跟进,公积金贷款变了,按揭贷款何时变?按揭买房时现在尽早下手还是等政策出台?
二、为何出台一周后才为公众所知
《通知》的落款日期是5月18日,然而发布后无论是媒体、银行、还是开发商都没有发布任何消息,直到5月27日,公积金贷款变动的政策才铺天盖地在各媒体推出,有网友质疑,在《通知》出台后的一个星期内为何社会上没有任何反应?
5月27日记者在采访中国银行负责人时,他表示,没有收到具体的执行细则,也不清楚该政策的规范变动,业内人士的“集体封口”给公积金政策的出台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既不羞羞答答、也非不能见光,那政策的信息为何如此滞后,下次再出台政策时如何能保证第一时间民众的知情权?
三、贷款额度有没有上限?
《通知》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将贷款额度由20倍降为10倍引起众多网友的争议,但是一部分细心的网友同时质疑如果没有限定贷款额度的上限,是否会引发贷款时的混乱?假如公积金余额有10万,那是否意味着我可以贷出100万的金额呢?新《通知》里对之前最高贷款额度的限定既没有改变,又没有明确表示删除?购房贷款额度真的取消上限了吗?
四、此政策是天津新政细则前兆吗?
4月中旬新“国十条”出台以来,天津新政细则一直在众人的猜测声中迟迟不出台,此次《通知》的发布是否意味着天津新政即将出台呢?
记者随即采访几位购房者得知,虽然公积金政策属于天津新政的一部分,但这是否代表了天津新政细则出台前的预热还无法简单判断,经济学博士刘玉录教授也表示,公积金贷款只是新政里金融的一部分,所以它的影响层面还是有限的,看来,天津新政细则是否近期出台还需要我们继续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