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行的《商标公告》上,赫然出现了“津门三绝”商标,指定商品为“食品”,其中有部分商品与“狗不理包子”“桂发祥麻花”“耳朵眼炸糕”相类似,该商标申请人为本市一自然人。被民间俗称为食品“津门三绝”的生产企业狗不理集团、桂发祥集团及耳朵眼公司联合委托天津市天金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作为知名食品企业集体维权,在本市尚属首次。
专家表示,“狗不理包子、桂发祥麻花、耳朵眼炸糕”被消费者称为“津门三绝”,虽不是法定称谓,但由于消费者广泛认同,该称谓便与三家企业的产品建立起一个特定关系。反之,如不是这三家企业的产品,而以“津门三绝”命名的话,很可能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
桂发祥集团陈復光总经理表示,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桂发祥集团很有决心。希望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天津三绝的正当权益给予保护,对天津三绝企业的异议给予支持。
狗不理集团法务部魏显波部长认为,对“津门三绝”进行抢注的做法明显是误导消费者。“天津三绝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不仅是对企业自身负责,也是对消费者负责”。
耳朵眼公司杨恩来总经理说:“津门三绝”是企业的荣誉,不是商标权,不应再重复使用。这也是对三绝企业的一个尊重。三绝企业提出异议,不仅是自身维权,也是对社会负责任。
“三绝”企业负责人表示,该商标一旦被核准,将至少产生两个负面作用:一是对消费者有欺骗成分;二是作为真正的“津门三绝”产品生产企业,很可能不能在产品包装上标注“津门三绝”字样,这显然是有失公允的。鉴于上述理由,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件。(郭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