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今年,天津百姓将彻底告别扛煤气罐的日子。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4月12日起至今年年底,天津市将回收最后一批罐装液化气钢瓶,在本市服务了半个世纪之久的煤气罐将彻底从人们的生活中消失。市民可将家中超过检验期限和报废的钢瓶送到指定地点回收,50公斤钢瓶回收价格最高达到80元。
居民煤气罐终于有去处了
“煤气罐闲置在家里十几年,终于有着落了。”家住南开区王顶堤的梅爷爷从阳台堆放杂物的角落里拖出一个颜色已经发黑的液化气钢瓶。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这半人高的煤气罐曾在梅爷爷全家的生活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随着梅爷爷的老屋拆迁,新居用上了天然气,这布满油污的煤气罐便“退了休”。
谈到这个煤气罐,梅爷爷有些无奈:“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搬到新家,新房子有煤气管道,煤气罐就被淘汰了,但是一直不知道怎么处置它,随便扔了不合适,收废品的也不收。邻居王大婶告诉我下礼拜能把煤气罐送到回收站,这不,赶紧把它挪出来,让儿子下礼拜一大早就扛过去。”
历史上世纪煤气罐盛极一时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液化气作为家庭灶具的供气源走入天津百姓家中。与生炉子相比,液化气的广泛使用的确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上世纪七十年代至八十年代,马路上经常能看见骑自行车的人驮着空煤气罐去换煤气,扛着煤气罐在大街小巷疾步而行成为那个时代独特的风景。”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刘高泉告诉记者,上个世纪,罐装液化气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换气麻烦、危险性较强的罐装液化气逐步被天然气管道取代。
现状报废钢瓶存在安全隐患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为了缓解能源紧张的局面,本市扩大了天然气的使用范围,只有一小部分家庭还在使用液化气。”刘高泉说,近年来,本市绿色能源———天然气迅速发展,在管道天然气覆盖全市18个区县的背景下,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年底开始整体退出液化气零售市场,并开展了回收液化气钢瓶的业务。由于种种原因,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居民用户没有退回液化气钢瓶。“按照规定,液化气钢瓶每隔4至5年就要检测一次,超过检测期限或已经报废的液化气钢瓶不能继续使用,否则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液化气本身属于易燃易爆气体,钢瓶又属于压力容器,容易发生危险,现在居民家中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液化气钢瓶大多数已经报废,如果继续使用,极易发生危险。”刘高泉说。
【回收办法】
50公斤钢瓶最高每只80元
两类钢瓶回收办法不同
据了解,钢瓶的回收范围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液化气公司无偿提供给居民的钢瓶,另一部分则是2005年以后液化气公司以押金形式投入社会的15公斤钢瓶。液化气公司无偿提供给居民尚未交回的各类液化石油气钢瓶包括2公斤、5公斤、10公斤、15公斤、50公斤五种规格,根据钢瓶的规格不同,液化气公司会将钢瓶的回收款返还给居民,其中:50公斤钢瓶每只80元;15公斤钢瓶每只20元;10公斤、5公斤、2公斤钢瓶每只10元。另外,2005年以后,液化气公司以押金形式投入社会的15公斤钢瓶,用户需持原手续到各回收站按规定办理退钢瓶、退押金手续。
西青河西两处指定地点
钢瓶回收指定站点有两个: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部,位于西青区中北镇工业区内,负责回收以50公斤钢瓶为主的各类钢瓶,联系电话:58396359(上午8:30至下午4:00);河西区西楼后街原西楼后街服务站,负责回收2公斤、5公斤、10公斤、15公斤的钢瓶,联系电话:58269619(上午8:30至下午5:00)。居民用户如需咨询,可24小时拨打电话58396331。
截至年底过期不再回收
钢瓶回收期限由4月12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每周一至周五办公,过期不再办理。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提醒部分未交回钢瓶的用户,及时退瓶退款,同时还要自觉不再使用超过检修期和报废的钢瓶,确保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钢瓶回收期满后,仍未交回的钢瓶安全责任由用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