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大处方、过度医疗等行为,沈阳70余家二级以上医院今年实行“临床路径”制度
112种病将按“标准”流程治疗
“为了经济利益,给病人开不该开的药、多做不该做的检查等等,这种‘过度医疗’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4月5日,沈阳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沈阳市目前有二级以上医院70多家,“临床路径”制度今年要在这些医院全面铺开,要求这些医院因地制宜地执行卫生部下发的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这也意味着百姓透明就医的选择余地将不断扩大。
同时,医院要根据本单位科目设置、诊疗特点、优势病种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情况,自主选择1至2个尚未纳入国家“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作为本单位试点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试点。
沈阳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人介绍,作为医改的一项重点工作,“临床路径”就是试图将疾病的治疗阳光化、透明化、标准化,控制医疗费用,让病人揣着明白去就医,同时也规范了医生的医疗行为,降低了费用,保证了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所谓‘临床路径’,就是指出一条疾病治疗的路径,告诉医生该怎么走,但不是所有的病种都适合。我们鼓励提倡自愿选择,不是强制性的。”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目前卫生部下发的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涉及妇科、产科、普外科、内分泌科、肾内科、泌尿外科、口腔科、胸外科等。
如今,沈阳的一些大型医院,诸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已开始执行部分病种的“临床路径”,一些医疗机构从中取得了初步经验。盛京医院作为沈城首家试水“临床路径”的医院,已执行了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包括急性单纯性阑尾炎、老年性白内障等。根据“临床路径”制度,患者在就诊时即可明确知道,自己将接受怎样的治疗、大致的住院天数、要做哪些检查项目,甚至可以大致算出住院的费用。据专家介绍,实施“临床路径”,单病种病人平均住院天数有所缩短,治疗费用降低一成左右。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大型公立医院都要逐步实行此项制度。
辽宁省人民医院副院长柳青峰认为,“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可以说是诊疗规范的“翻译版”,如果能够覆盖医院60%以上的患者,就是很大的成功了。今年4月中旬,该院将在神经内科、普外科、妇产科进行试点,涉及7个病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临床路径”只是用于那些常见病、多发病。它也有严格的适应对象,并非适用于每一个病人,像老年人,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其他疾病合并症的人群,并不能进入“临床路径”之中。而且,“临床路径”所设定的内容是不断更新的。 (记者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