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截至2010年2月,中关村已有263家单位参加股权激励试点。试点单位的科技人员均表示,股权激励机制使创造、创新与收益之间形成更紧密的联系,让他们有了更多的机会用知识创造财富。
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中关村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中开展间接经费试点工作,并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权激励的试点,在辖区内的院所转制企业以及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中进行股权和分红权激励改革,对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
中关村对《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各部委发布的相关规定中涉及的激励方式进行了汇总和融合,形成了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科技成果收益分成、分红权激励和股票期权等七类股权激励方式,对于进一步落实和推广《科学技术进步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记者 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