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天津市“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动办公室了解到,“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动检查、考核、评比及各区县活动情况纳入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并作为年底文明区县、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比参考项目。
据了解,此次“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动,由天津市文明办、天津市公安局会同相关委、办、局等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对“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动日常检查、推动、指导、考核、评比,并将检查、考核、评比及各区县活动纳入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和作为文明区县、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比参考项目之一。天津市“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区县分别成立区县“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动领导小组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此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