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3月6日至12日,各单位主动上报事件15起,事故发生率为零。”3月15日,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人赵来强在公司周一工作联席会上作了如上通报。
这是大港石化推行事件上报制度以来的一次日常汇报。公司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将生产过程出现的管线冻凝、设备泄漏等不安全现象统计汇总,上报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然后在每周的工作联席会上选取典型事件案例解剖,查找事件背后的原因,消除安全隐患。这一制度推行近2年来,各基层单位主动上报事件比同期增加94%,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60%,有效遏制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作为中国石油HSE管理体系推进试点建设单位,近年来,大港石化积极探索新的安全管理新模式,持续培育特色鲜明的安全文化。其中“鼓励上报事件,超前遏制事故”的事件管理法,就是培育特色安全文化的又一新举措。2008年年初实施以来,这一安全管理方法取得明显成效。
大港石化公司总经理庞晓东用“花盆理论”诠释这一管理方法:将一只花盆放在窗台边缘,随时存在倾覆危险,这就是存在安全隐患;当有人不小心碰掉或被风吹落时,没有伤人称之为事件,伤了人则为事故。这种安全管理模式的本质,是关注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追根溯源,主动出击,超前遏制,消减安全风险。
以前,大港石化只注重对已发生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忽视事件管理,导致中间环节控制力弱。通过实施事件上报制度,更加注重过程和事件管理,使管理具有预知性,成为一种超前管理模式。
事件上报制度实施之初,不少人认为主动上报事件就是自揭家丑,上报事件积极性不高。为了让员工了解事件管理的重要意义,这个公司领导班子带头利用工作联席会和生产协调会等机会,宣传“将事件作为一种资源”理念,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通过深入分析小事,查找管理中的不足,弥补管理漏洞,从而最终实现“减少事件、消灭事故”的目标,持续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通过一段时间的推广,员工理念逐渐转变,每周上报事件由零逐渐增加,最高达到二三十起。在针对事件进行分析查改后,目前每周上报事件已逐渐稳定在10起左右。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主管生产和安全的副总经理崔秋凯认为,实施事件上报制度的最大收获,是员工安全理念的变化,从过去“要我安全”到现在的“我要安全”,安全自主性增强。事件上报制度的成功实施,有效促进了大港石化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2009年,中国石油表彰“安全和环保先进”单位,大港石化榜上有名。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石化还创造了连续22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