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青岛市慈善总会有关会议上获悉,市慈善总会首次推出个人(家庭)冠名慈善基金,个人(家庭)最低认捐一万元就可拥有慈善基金冠名权,以此为更多的爱心人士搭建慈善平台,筹集更多的善款用于救助。据悉,今年市慈善总会拟支出1972.6万元,用于助医、助学、助困、助残、安老、慈孤、赈灾等九大项慈善救助。
1972.6万元用于九项慈善救助
青岛市慈善总会去年共募集善款2526万元,开展了“安老、慈孤、助医、助学、济困”等项救助活动,共支出善款(含物折款)1668万元,使全市近9万户特困家庭受益。
今年,市慈善总会拟支出1972.6万元,用于助医、助学、助困、助残、安老、慈孤、赈灾等九大项慈善救助。助医方面,市慈善总会计划支出208万元,其中,支出18万元实施“爱心助你行”救助工程,支出70万元用于冠名基金定向资助民建医院医疗救助项目;支出120万元实施“爱心飞扬——心连心”救助工程,七区五市低保家庭和贫困家庭1至14周岁儿童,患有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末闭、肺动脉狭窄及法乐氏三联症和病情较轻的法乐氏四联症患儿,都可在市儿童医院接受免费治疗。
助学方面,市慈善总会今年计划支出170万元用于“爱心飞扬——慈善助学”项目,其中,支出24万元救助七区五市120名特困大学生,支出2万元培育爱心小花蕾,支出4万元资助春节驻青高校非青岛籍特困大学生在青过节,支出130万元用于冠名基金定向助学,支出10万元用于临时性助学。
此外,今年市慈善总会还计划支出961万元,用于实施社会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爱心飞扬——慈善教育再就业工程”、临时性救助等助困项目,支出40万元用于安老,支出10万元助孤,支出50万元助残,支出10万元用于赈灾等。公益建设方面,计划支出113万元,用于李沧区慈善会创始基金等。支出100万元善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合作救助项目,同时留余款310.6万元,用于下年度救助支出。
认捐一万元可当“慈善之星”
据了解,市慈善总会今年首次推出个人(家庭)冠名慈善基金,个人(家庭)最低认捐一万元,就可拥有慈善基金冠名权。“基金”的认捐方式,既可一次性全额注入,也可按协议在期限内分期分批注入,认捐人在协议期内将认捐的资金金额注入后,基金即正式成立,并享有永久性荣誉。捐赠人可与市慈善总会共同约定所要救助的对象和方式。以个人(家庭)名义建立“基金”1万元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市慈善总会授予“慈善之星(慈善家庭)”荣誉称号;以个人(家庭)名义建立“基金”10万元以上者,市慈善总会授予“慈善楷模(慈善楷模家庭)”荣誉称号。“基金”捐赠者持捐赠收据,可享受财税和民政部门有关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于小阳 顾琰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