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根据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通知,从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记者昨日从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获悉,目前该局和有关部门就相关细则正在研究制订当中,天津市将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适合实际情况的浮动具体标准,具体实施办法将会尽快出台。
交强险和酒驾挂钩,重在整治酒驾,但也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这样做合适吗?连日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多条滨海新区市民打来的电话,表达了他们对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一些看法。
家住滨海新区的齐女士对记者表示,她非常赞成对于酒后驾车者提高交强险费率,她表示:喝酒开车是司机对行人很不负责任的行为,醉酒驾车无异于谋杀,因此给酒驾者一个教训是十分必要也是应该的。并且认为醉酒驾车的交强险增加幅度太少,应该增加80%以上才足以震慑以身试法者。
昨天下午,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表示他对交强险的上浮不抱乐观态度。“行政行为干涉民事行为,这样是否合法?”张律师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如果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这样做颇有些以行政行为为幌子为商业行为牟利之嫌。同时他还提出了这样的疑问:这样的“惩罚教育”真的管用吗?一朝犯错终身受罚,这样不仅否定了行政法规的教育作用,更是让人们对违反交通秩序的人戴上了一层有色眼镜。如果罚就一定要狠,把违犯者罚疼,让人们终身记住,要不然就不要处罚。面对这个政策,张律师表示这样做与其说是以儆效尤倒不如说是创收有道,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家住滨海新区的沈先生对记者表示,他虽然支持对酒驾者提高交强险费率,但是却有这样的质疑——如果交强险是保险公司收取,那么他是否有权力以行政方式对市民实行惩罚性收费?如果保险公司分文不拿,多余的罚款全额上缴国库,把这种行为当作一种行政处罚,沈先生非常赞同。
还有许多市民反映:如开公车的酒后驾车,那交强险上调后还是由单位买单,而肇事者本身可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有钱者更是不在乎这种处罚。
毫无疑问,对待酒驾确实该出重拳治理,但如何治理一定要合理合法,不该“乱投医”。(路熙娜 刘轶之)
|
项目概况 |
项目规划 |
设计理念 |
发展环境 |
政策解读 |
 精彩聚焦 |
|
一季全面增长加大内资招商 专访海泰发展董事长杨川
据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川介绍,公司一直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
来的负面影响,并没有到渡难关的程度,主要还是保增长的问题。从目前情况看,形势比较乐观,市场确实有压力,今年工作重点放在
BPO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招商工作一直没有停止,只是速度放缓。[详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