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女房东张某雇人私接电表偷电,导致供电公司损失6.6万余元。前天,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在丰台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称,2007年3月至2008年12月间,张某在丰台区巴庄子村雇人私自引线,绕过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盗窃电力。经丰台区花乡供电所确认,所盗电力价值66500余元。2008年12月1日,黄土岗村电工发现张家偷电,几天后张某被警方拘捕。受审时张某表示认罪,她称,案发前她把房子出租给一做大饼的,家里电表老是跳闸。因此,2008年她花500元从花乡桥找了个电工解决跳闸问题。同时,她还让电工在供电局安装的电表处,私接了一条线,然后又接了一块电表,将烙大饼用的电表单独计算。
庭审最后,张某哭着承认错了,恳请法官给她一次改过的机会。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