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本报曾经报道过的“女白领被炒疑受乙肝歧视”一案前天下午在西青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已有7个月身孕的女主人公刘颖(化名)出庭为自己讨说法,庭上,面对公司出具的多份证据,刘颖均一一进行驳斥,同时提出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她说:“这件事发生后,对我影响特别大,还曾经看过心理医生。”
庭审从下午2点开始,持续了近3个小时。刘颖的两位律师均来自北京的公益机构,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被申诉方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员和一位律师出庭。双方均表达了和解意愿,但都没有提出确切方案。记者 高立红 实习生 尹冰晶 摄影记者 段毅刚
事件回放
体检发现“乙肝”后
女经理被公司辞退
今年33岁的刘颖2008年4月15日进入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4月15日至2011年6月30日,2008年7月9日被公司任命为财务部经理。“2008年9月10日,公司组织员工进行福利体检,发现我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肝功能正常,要求我复查乙肝五项即‘两对半’,复查结果显示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刘颖称,从2009年1月15日开始,她被公司强制病休3个月,随后公司又无故将其调岗并依据未曾公开的员工手册对其恶意处分,拒绝她到单位食堂就餐。刘颖多次与公司协商解决未果。2009年5月18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为此,刘颖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请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补发拖欠的工资、补缴社会保险,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事件的另一方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就此回应称:“因为公司调她去其他厂区,她不去才丢的工作。”
挺着大肚子出庭的刘颖在庭后表示,她已经怀孕7个月了。跟平常的妈妈一样,她并没有感觉身体有什么异样。“现在的科学已经很发达了,小孩生下来后及时注射疫苗,就不会再携带乙肝病毒。”不过,因为这段时间赋闲在家,收入锐减,她这个准妈妈当得有点揪心。
当事人说
遭受歧视倍受打击
曾经求助心理医生
刘颖还提出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她说,这件事对她打击特别大,精神状态一直不好,还去看过心理医生。“去年4月休假回来,发现公司人都不和我说话了,还有人去找公司配餐人员要求和我分开用餐具。”刘颖希望据此说明,公司对她的乙肝歧视已经相当严重了。
关于辞退,刘颖称,此前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曾对她讲过,辞退她是公司开会决定的。为证明此事,她向仲裁庭提交了录音证据,但由于时间原因,没有获许当庭播放。
庭审直击
辩论焦点1
女经理是否存在重大失误?
庭上,对于刘颖被辞退的原因,公司方表示,因为刘颖在工作期间有两个重大失误:一是重复上税,二是产成品数量结转错误,公司要求其换工作地点(仓库材料会计),刘颖始终不同意,没有到岗工作,因此才决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庭上,公司方没有提供有支持此说法的证据。
对此,刘颖反驳称重复上税与她无关。“重复的那次上税是在1月18日,但我在1月15日已经被强制休假了,并没有在岗位上。”而调岗一说,刘颖称,她是被无故调岗,而被调去的岗位,也不是公司所说的“仓库材料会计”,而是仓库管理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调岗要经过双方同意,一方不同意就不能执行,因此不同意换岗是我的正当权利。”
辩论焦点2
是请病假还是被强制休假?
对于刘颖被辞退前的3个月休假,公司方认为是刘颖请的病假,而刘颖则反驳称是公司方让自己强制病休。
为支持己方说法,公司方提交了刘颖自2009年1月至2009年5月的工资发放记录,公司据此证明,在刘颖休病假期间,公司为其发放了病假工资。
刘颖的律师提出异议称,刘颖是被公司强迫休假的,因此应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刘颖平时的月工资是4570元,但病假期间工资仅为实际工资的30%。对于刘颖提出28272.07元的工资补偿以及欠缴的社保费等,公司方不予认可,理由仍然是“病假”,双方为此争论很久。
仲裁庭并未在当天宣布仲裁结果,预计结果将在两周后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