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旅游行政处罚出台 旅行社违规最高罚50万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获悉,09年第三季度,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正式立案受理旅游者对旅行社投诉10件,共涉及9家旅行社。其中,因旅游车车质不好等旅行社的责任导致旅游行程延误,以及旅行社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游览项目方面的情况比较突出。
1.对于因旅游车车质不好等旅行社的责任导致旅游行程延误的问题,天津市旅游质监所副所长冯新表示,一些旅行社为了降低成本,租用租金较便宜、车质较差的旅游车,这类旅游车如果没有严格进行保养,容易出现故障,进而影响整个行程。
因此,旅游质监所提醒,旅行社在租赁旅游用车时,一定要选择诚信经营服务的旅游车队,并签订用车合同,对旅游用车及司乘人员的营运资质、车况保险、诚信服务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如果旅行社报价过低,就存在租用车质较差的旅游车降低成本的可能,会增加旅行中的风险。
2.对于旅行社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游览项目的情况,冯新提醒游客,报名前应多比较不同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和经营状况,比较旅游线路的设计是否符合自己的消费需求。要选择诚实守信、服务质量信誉好、经营业绩好的旅行社参团出游。还有,最好错开节假日集中出游高峰,出现非旅行社直接责任因路途堵车耽误行程时,应理性对待,与旅行社协商解决。
旅行社黑榜
据了解,2009年第三季度,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正式立案受理旅游者对旅行社的投诉10件,共涉及9家旅行社,其中中信国际旅行社2件,三源电力国际旅行社、公交旅行社、花园旅行社、大华旅行社等各1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