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欢迎诸位来参加公安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这次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今年以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的有关成果情况。为此,我们请到了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的张涛副局长向大家通报情况。
2009-10-27 09:50:29
武和平:
在我国,发票既是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的主要凭证,又是税务、财政、审计部门实施检查的基本依据,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大量假发票流入了社会,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而且还给走私、洗钱、贪污贿赂等其他犯罪提供了犯罪的“道具”,严重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
2009-10-27 09:52:17
武和平: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做出多次批示,要求公安和税务等相关部门密切的配合,始终保持对发票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势。2008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还牵头成立了“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审计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个部委参加,对发票违法犯罪实施综合治理。今年1月,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现在已经取得重要战果。下面,请张涛副局长给大家介绍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
2009-10-27 09:53:05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 张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现在我代表公安部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联合办公室,向大家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2009-10-27 09:53:52
张涛:
发票犯罪(主要是非法制造发票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是当前经济领域的一种多发性犯罪。一些单位和个人大肆购买和使用假发票,不仅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还引发了大量的走私、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贪污、职务侵占、挪用公款、行贿以及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违法行为,已经成为当前扰乱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一个重大不稳定的因素。为遏制发票犯罪蔓延的势头,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公安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加大对各类发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去年,公安部会同财政部、审计署等16个部门开展了对于发票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
2009-10-27 09:55:07
张涛:
今年1月,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打击整治发票专项行动,期间,在6月又专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端点”集中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果。
2009-10-27 09:55:59
张涛:
一、专项行动的主要成果
(一)破获了一大批重大发票犯罪案件,有力遏制了发票犯罪的持续蔓延。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坚持“端窝点、打团伙、摧网络”,成功破获了一批涉案人员多、发票缴获量大的重大案件,实现了对于制假窝点和职业团伙的强有力的打击,保持对发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目前全国已立案查处发票犯罪案件3205起,比2008年的全年案件总数还增加了50%,其中假发票缴获量在10万份以上的重大案件65起。全国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134名,捣毁制售假发票窝点1045处,打掉职业犯罪团伙664个,分别比去年全年总数增加了1.7倍、1.4倍和0.6倍。
2009-10-27 09:56:23
张涛:
(二)缴获了一大批假发票,及时避免了巨额税款流失。据统计,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缴获涉及商业零售、餐饮服务、建筑安装等各种行业的假发票8025万份,比08年全年缴获总量增加了1.94倍;及时阻止了大量的假发票流向社会,有效地避免了巨额税款的流失。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假发票缴获量超过50万份。其中,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川分别超过400万份,河南、广东分别达到了900万份和2839万份。
2009-10-27 09:58:04
张涛:
(三)阻截了一大批涉税违法信息。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加大了对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兜售假发票行为的打击力度,目前已配合有关部门已关闭涉税违法网站和栏目4553个,删除互联网违法信息16万条,封堵涉税违法手机短信767万条。上海、广东等地还先后打掉了20多个以互联网QQ群和手机短信方式兜售假发票的犯罪团伙。
2009-10-27 09:58:35
张涛:
(四)深入整治了假发票的“买方市场”。目前,全国公安机关配合税务机关已查处利用假发票偷逃税款的案件5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0名,协助挽回税款损失3.4亿元。此外,各地公安机关还在办案过程中,向税务、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移送使用假发票线索1050条,涉及发票金额高达8.5亿元。
2009-10-27 09:59:05
张涛:
二、专项行动的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今年初,公安部专门成立了由经侦、治安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联合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总体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政府也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组织领导力度明显加强。为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公安部还制定下发了绩效考核办法,从缴获发票量、捣毁窝点数量、协作配合、宣传报道等13个方面,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量化考核。各地公安机关也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完善了考核考评制度。
2009-10-27 09:59:23
张涛:
(二)积极开展跨地区、多警种的协同作战。在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的经侦、治安等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跨地区经营线索,逐渐形成了多警种、跨地区协同作战的格局,实现了对发票犯罪的有效打击。特别是在今年“端点”行动期间,广东、河南、安徽、浙江省公安机关先后协助外省查处发票犯罪案件31起,捣毁制假窝点2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65名,缴获假发票867万份,查获胶印机、裁纸机等大型制假设备170余台。江苏省公安机关主动实施跨地区作战,先后赴浙江苍南、河南周口、广东清远等地捣毁制售假发票窝点7处,缴获假发票238万份。
2009-10-27 10:00:00
张涛:
(三)强化基础信息工作,提高打击控制能力。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依托基层派出所等基层队所收集有关信息,统一组织专案经营,有效地提高了对发票犯罪的打击控制力度。江苏省公安机关对可疑人员实施了以查身份、查资金、查活动轨迹等为内容的“十查一联系”措施,先后摸排出重要线索429条,破获发票犯罪案件285起。浙江省公安机关针对发票违法犯罪人员在严打态势下返乡暂避的情况,在重点乡镇开展大排查工作,目前已确定了1万多名重点人员。
2009-10-27 10:00:48
张涛:
(四)开展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和税务机关“诚信纳税宣传月”活动,主动深入厂矿、企业、街道进行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安徽省公安机关组织了打击发票犯罪“江淮行”大型宣传活动,会同16家新闻媒体奔赴一线,累计采访300余人次,刊发新闻稿件50余篇,发放《发票知识宣传手册》10万份。江西省公安机关结合“家电下乡”活动,在现场设立展板、发放宣传单,向社区和农村群众深入宣传假发票的危害,提高了群众防假防骗和依法取得、使用发票的意识。
2009-10-27 10:01:44
张涛:
三、当前发票犯罪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随着税收监管手段的不断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得到有效加强,犯罪分子开始将目标转向使用范围更广、市场需求更大、防伪技术更简单的普通发票,所以使制售假发票犯罪呈现出持续高发的态势,给国家税收造成潜在的危害也很突出。2004年以来,公安机关查处的制售假发票犯罪案件年均增长20%以上。特别是通过2008年和今年的专项行动,案件数量和假发票、缴获量又有大幅增长。
2009-10-27 10:02:05
张涛:
当前发票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假发票制造地区和职业犯罪团伙成员相对集中。近年来,大型假发票制造窝点主要集中在河南周口、安徽阜阳、浙江温州和广东广州等重点地区。从犯罪团伙成员的组成看,目前,发票犯罪高危人群的流出地也日益集中。2009年以来,来自浙江台州、安徽阜阳、湖南娄底、广东饶平、江苏连云港和河南周口等重点地区的犯罪嫌疑人已占到公安机关全部抓获人员的34%。各大中城市的假发票“销售市场”,也基本上被一个或数个来自上述地区的职业犯罪团伙瓜分和控制。
2009-10-27 10:03:24
张涛:
(二)新型犯罪手法不断变换升级。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当前犯罪分子倒卖假发票的方式逐渐从街面兜售,转向互联网、手机等网络化、信息化方式。同时,利用虚假身份成立“开票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正规发票后非法出售的案件也在不断增多。2009年,各地公安、税务机关缴获的发票中,正规发票已占到15%左右。犯罪分子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开票费”,大肆开具与实际金额、品名不符的发票,数月内开票金额即达上千万元。
2009-10-27 10:03:57
张涛:
(三)部分行业使用假发票问题十分突出。从缴获假发票的种类看,餐饮服务、商业零售行业由于营业网点多、交易频繁,使用假发票的数量也最多,2009年,各地公安机关缴获的这类假发票已占缴获总量的51%。从发票开具金额看,建筑安装、交通运输行业的假发票开具金额巨大,造成的税款流失也最为严重。特别是近年来,在铁路、高速公路、桥梁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不法承建单位大量购买使用假发票,为偷逃税款、非法转包、侵占挪用、贪污贿赂等违法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如,2009年查处的青海西(宁)格(尔木)复线专案中,8家承建单位共使用假发票1154份,合计金额1.2亿元,逃避缴纳税款达上百万元。
2009-10-27 10:04:45
张涛:
(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问题不容忽视。当前,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基建施工、招标采购或劳务咨询等活动中,利用假发票进行报销变现、滥发奖金甚至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的情形时有发生。如,2009年查处的河南某市“1·12”出售假发票案件中,犯罪团伙累计出售假发票8000份,实际开票金额16亿元。其中,出售给事业单位的有1088份,行政单位有360份,分别占涉案发票总量的13.6%和4.5%。大量假发票流入行政、事业单位,给国家财政管理带来严重危害。
2009-10-27 10:06:25
张涛:
下一步,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继续坚持“端窝点、打团伙、摧网络”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制假窝点和职业犯罪团伙的打击力度,力争破获一批重特大案件,保持对发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同时,公安部还将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购买使用假发票的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治理,整顿假发票的“买方市场”。
2009-10-27 10:07:30
张涛:
同时,为积极防范并大力抵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提请公众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树立依法取得、使用发票的意识。发票既是经营活动中收付款的重要凭据,也是财务报销、会计核算的法定凭证。依法取得、使用发票,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正规、内容真实的发票,既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抵制利用假发票实施的各种不法行为,有力维护国家税收秩序。购买、使用假发票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9-10-27 10:08:05
张涛:
二是主动索要发票,及时进行防伪查询。日常生活中,要主动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并通过拨打查询电话或登陆网上查询系统,及时辨别发票真伪,坚决抵制经营者拒开发票或者使用假发票的违法行为。
2009-10-27 10:09:07
张涛:
三是踊跃举报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有街面兜售发票的行为,或者收到兜售(代开)发票的手机短信,要及时通过举报热线或网上报警平台,向当地公安、税务机关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公安、税务机关将对举报人给予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
我通报的情况就是这些,谢谢大家!
2009-10-27 10:09:24
武和平:
刚才张涛副局长把专项行动的情况给大家做了汇报,下面转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就这个问题提问。
2009-10-27 10:10:22
北京电视台记者:
我知道发票犯罪中,特别是流动人口在街头进行兜售的时候,有不少是利用孕妇或者带小孩的妇女售卖假发票,公安部门在打击这种行为时,需要怎样处理?刚才张局长介绍说发票犯罪当中,现在新型的手段包括网络和手机短信,很多人也接到这种短信,不胜其烦,对于这种打击有没有新型的举措?说到犯罪团伙,已经形成了全国范围内由上到下的犯罪网络,包括有专业的制售发票的企业,到底下的代理,到各级分销,到市区,甚至到县,对于这种犯罪团伙我们怎么样处理?谢谢。
2009-10-27 10:11:18
张涛:
这位记者的提问,说明对实际情况很了解。确实是这样,一些发票的违法人员利用妇女,特别是一些抱小孩的妇女,还有孕妇来兜售发票,这种行为是针对我们的打击行动之后变换的手法,增加了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难度。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有的小孩不是他自己的,是租来的,租一天给多少钱。这种手法确实给我们的工作制造了很多的难度。我们对这种行为也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了查处。
2009-10-27 10:14:29
张涛:
刚才谈到,发票犯罪确实是呈网络化的趋势,而且是呈金字塔型的。从制造到一级批发、二级批发,到零售,确实形成了金字塔型的网络状况,我们在工作策略中提出“打团伙、摧网络”的策略。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一个大型的制造窝点,我们剖析过一个典型案例,几个人半年可以盈利五、六十万,如果这个机器是新机器的话,成本应该是三十万左右,所以半年除了收回成本还可以达到比成本翻一番的暴利。这个团伙一般对着一级批发商,一级批发商大约有三四个人,这些人半年当中比制造团伙赚的钱还多。在某些行业当中,生产单位不赚钱,流通领域更赚钱一样。比如三个批发商半年赚了一百多万,他们对着四十多个二级批发商,然后四十多个二级批发商对二百多个零售商。我们接到这种举报之后,确实需要下很大的力气去经营,通过长时间的经营,把这个网络图划出来,然后再采取集中行动。
2009-10-27 10:15:08
张涛:
所以今天我在通报中,特别点到了犯罪团伙。而且根据现在买方市场来看,都把地下市场瓜分了,一个城市有一个或者若干个(地下发票市场)。所以评判我们打击的效果如何,通过地下发票市场的价格变动可以看得出来。比如一张发票原来卖一毛钱,最后涨到三毛钱,说明发票开始紧缺了,发票市场摧毁了一个口子,或者遭到了重创,供应量减少,价格开始上升。针对这种职业犯罪的情况,“打团伙、摧网络”,同时加强基础信息库的建设和协同作战,这些漏网的分子有可能跑到别的地方继续作案,我们把这些纳入工作范围,始终不渝地坚持追踪打击。谢谢大家。
2009-10-27 10:16:48
大公报记者:
刚才我们知道,假发票泛滥是因为使用情况非常普遍,因为有买方市场才有造假的行为。刚才看到张局长在新闻发布时说到,提醒公众注意,使用假发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看到,2009年查处的青海专案中,使用的假发票金额1.2亿元,逃避税款是400多万,这么重的案子有没有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在实际工作中,是不是有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谢谢。
2009-10-27 10:17:36
张涛:
这个案子我们已经立案查处了,并且已经抓获了有关的涉案嫌疑人。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办理的发票案件中,主要的犯罪嫌疑人都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我们有立案标准,同时也按程序及时跟司法机关进行合作。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打击,一年比一年多。刚才这位先生也谈到了,我们以发票犯罪的罪名,也有逃避追缴税款等罪名加以处理的。
2009-10-27 10:19:32
成都商报记者:
我注意到四川成都出售虚假航空电子客票案里面,是卖出了40多万份,按照正常的理解,一般购买假发票的单位是大额抵税等等,这40多万航空票流向到哪儿,我们是否追查?我问一下,个人买小额的假发票报销,是否涉及犯罪?如果涉及的话,触犯了哪些条款?在正常的处罚过程当中,会用什么方法处罚?
2009-10-27 10:20:11
张涛:
对于个案如果感兴趣,你可以深入去采访,我不掌握具体情况,肯定流向很多方面。个人使用小额假发票,要看刑法的立案标准,如果达到相应的立案标准,可以按不同的罪名来处理。比如说,逃避追缴税款罪,或者其他的罪名来处理。
2009-10-27 10:22:07
台湾中天电视台记者:
您刚才提到现在有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刚才举了一个河南的“1.21”的事件,请教一下,2009年度到目前为止,我们查出多少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的?一共有多少案件?金额大概有多少钱?现在大家都很关注全国各地包括打黑反贪组的情况,其实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某种情况下也是贪腐的情况?在内部有没有跟公务员提出这样的情况?如果公务员使用假发票的话,可能会遭受什么样的处分?谢谢。
2009-10-27 10:22:33
张涛:
我在通报中讲到了,有关的线索,因为使用涉及到税务机关、财政、审计,我们会移交给他们来深入地查处和处理,所以我这里没有掌握到这些数据。但是从公安部门移送了一千多个线索。涉及到的罪名,根据他使用的情况,比如说有的是单位违规,就按财经纪律来进行处理,有的属于个人侵占,按个人的行为来进行处理,等于是虚假的支出,侵占了公款,就用相关的罪名来处理。
2009-10-27 10:24:02
北京交通台记者:
现在涉及到假发票的种类大概有多少?另外,刚才我们看到,您提示公众注意的第三点,就是踊跃举报发票违法行为,我们看到日常生活当中经常收到一些代开发票的短信,这样的短信是不是可以直接拨打110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2009-10-27 10:24:20
张涛:
涉及的假发票的种类众多,可以说所有发票的种类都涉及。但是,刚才我说了,突出的是餐饮和商业零售,还有建筑安装和交通运输占了绝大多数,其他的各种报销凭证,甚至收据都有、不胜枚举,只要有需求,它都可以提供。所以重点有四大类。举报首先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向110举报也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也可以。我们按照发票的奖励办法,税务机关是主管部门,所以也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2009-10-27 10:25:02
武和平:
打击发票的专项斗争情况向大家通报到这里,我们还想委托媒体界的朋友们,对于打击发票犯罪的专项行动,打击只是一个方面,重要的是各个部门的严格管理,同时还有赖于广大社会公众配合我们积极地进行防范,打、管、防综合治理,才能把这种违法犯罪活动挤压到最小的空间。谢谢今天各位记者朋友们参加发布会,再见。
2009-10-27 10:2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