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孩子这几天有血光之灾啊,得拿点钱压压……”这样一个老骗术,却屡屡得逞。近日,辽宁沈阳警方侦破一个系列诈骗案件:12名犯罪嫌疑人,分别组成几个团伙,靠给人消灾诈骗钱财300余万元,最多一次诈骗49万元,涉及8个省、区,作案100余起,诈骗对象均为50岁以上的女性。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提醒老年人要牢记“五个不”原则,即“不贪小、不心软、不给外人透露家庭情况、不怕小麻烦、不随便开门”。
早在4月9日,在大东区白塔小区,沈阳警方将正在实施“消灾”诈骗的3人抓获。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伙同湖南李某团伙、湖南陈某团伙、湖北杨某团伙先后在哈尔滨、济南等地交叉作案23起。警方抓获另一辽宁诈骗团伙犯罪嫌疑人田某。据介绍,这是沈阳本地人员纠集本省外市及湖南、江西等地共12人交叉作案。作案地点涉及8个省(自治区),作案100余起,其中涉及沈阳案件50余起,涉案金额计300余万元。
据介绍,行骗者通常为3人以上合伙作案,分工明确。每一次犯罪都要有搭话人、旁听人、冒充人、尾随人和放哨人等组合。他们利用中老年妇女祛病消灾保家人平安的心理,巧言套取被害人家庭情况,在取得信任后,谎称如要祛病消灾必须将家里全部现金放于某处,可于数小时后取回。犯罪嫌疑人趁机调包,抽身逃离。
老骗术为何屡屡得逞?警方办案人员介绍,不少老年人和外界交往较少,防范意识薄弱;有迷信思想,害怕子女灾祸降临,犯罪分子一般都是抓住这一弱点。(本报记者何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