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用赃款购买的镶金玉饰物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名女青年在网上发布“能够办理网吧营业执照的谎言”,诈骗个体老板巨额钱财。在取保候审期间,她又连续诈骗两起。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这名被控诈骗51万余元巨款的被告人出庭受审。在发表自我量刑意见时,她当庭表示希望法庭能给自己一次机会,把她放出去,她想将被害人损失降到最低,不然回来枪毙都行。
办照谎言 蒙得45万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2月,23岁女青年李某通过他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谎称能够办理网吧营业执照等。同年2月7日,程某等人看到该消息后,电话约定与李某在南开区一家咖啡店见面,具体商谈办照事宜。李某声称,可“以人民币45万元的价格,为程某办齐经营网吧的全部手续”。同年3月的一天,在某数码广场,李某与程某签订了协议。其间,李某以“交定金”和“前期款项”等名义,收取程某27万元。2007年三四月间,李某又编造谎言。以推销电脑为名,收取程某定金2万元。后来,李某凭借伪造的工商执照和证明,骗得程某等人13.7万元。同年9月,程某报案。2008年4月,李某被取保候审。
取保期间 再骗两起
然而,在取保期间,李某又开始了新的活动。去年6月。一家计算机配件经营部的负责人吴某,向李某咨询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李某遂认为有机可乘,编造了“必须有验资报告,才能申领税务登记的理由”欺骗吴某。吴某按李某的要求,往一账户内存入15万元,用于办理验资报告。
在此后约一个月内,李某利用其掌握的银行卡及密码,通过银行柜台、ATM机取现和个人消费等手段,陆续挥霍吴某验资款近15万元。
此外,李某骗取吴某冠捷牌显示器和微星牌主板各50个,价值人民币8.8万元。今年2月,李某以能办理网吧执照为名,骗取被害人孙某和其表哥人民币7万元,并全部挥霍。
庭审纪实:公诉人量刑意见 13至15年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李某进行了详细的讯问。“你给程某办成执照了吗?”李某低着头说:“没办成。”
“那你把其中剩余的钱都怎么处理了”公诉人继续问道。“我花了7万,”。“你是不是对程某说过,购买电脑50台,才可以办照呢?”“我说的都是假话!”
在回答“取保候审期间做了什么事”时,李某称:“我给吴某办手续,其实根本不用验资。拿到15万元,我都用在了其他方面。”李某接着说:“其实我根本没有能力办照。我打算还钱,但进来后没跟父母联系,我家的经济能力不行。但我现在认识到事情的后果,我认罪,我也想将被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一定积极退赔。”
在法庭辩论阶段,本案公诉人表示,李某先后作案多起,诈骗数额达5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法庭依法做出罚当其罪的判决。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是,应在有期徒刑13至15年之间对李某量刑,并处罚金。但李某在庭审中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请法庭酌情考虑。
公诉人发表意见后,法官让李某自行辩护。李某说没有什么辩护意见。随后,法官要求其发表对自己的量刑意见。李某这时表起了决心:“如果能够给我一次机会,把我放出去,我想将被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不然回来枪毙我都行!”但在最后陈述时,李某还是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新报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朱健 邱淼淼 张新茂 摄影 张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