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明:取保候审后的梁丽神色疲惫,斜躺在沙发上,她说她至今难以相信发生的一切。
事发至今9个月,梁丽第一次见到儿子,禁不住抱着儿子痛哭。当问儿子吃饭没,儿子回答只吃了方便面时,她把儿子抱得更紧。(左边男子是梁丽的丈夫刘建华) 记者骆昌威 摄
梁丽昨日表示,事发至今9个月,她仍然不明白“捡东西为何会犯法”?记者骆昌威 摄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因为捡到价值300万元黄金而被羁押在看守所9个月之长的清洁工梁丽终于走出了看守所。面对大批记者的围堵采访,梁丽说得最多一句话就是“我真的想不通”。
5月11日,本报独家报道的《清洁工“捡”14公斤金饰或被起诉》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震动,大家都为这名清洁工未来的遭遇而担心。在社会上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梁丽是无辜的,捡东西不应该被判刑,另一种则认为梁丽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昨日,宝安区检察院作出通报:“根据案件情况,梁丽没有继续关押的必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将对梁丽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下午6时左右,梁丽老公刘建华终于从看守所把老婆领了出来,此时离梁丽被羁押已经长达9个月。
梁丽:
“为什么捡东西要坐牢”
昨天晚上8时30分,在离梁丽家不远的一间酒店房间内,记者见到了刚刚洗完澡的梁丽。虽然穿上了老公刘建华给她买的新衣服,但梁丽的眼睛依然是通红的,一脸憔悴。
面对媒体记者,当大家问起她对自己遭遇的想法时,梁丽显得非常激动:“我现在真的想死,我觉得没脸见人了。”
记者问梁丽:“你后悔当初拿了那个箱子吗?”梁丽很激动地挥动双手说:“我不后悔,我是至今都想不通,为什么捡东西还要坐大牢。我真的想不通。”
“我想过要自杀,但是狱友跟我说,我是冤枉的,死在这里(看守所)没有一点价值。”梁丽回忆起在看守所里260多个日夜说:“我进去后一直哭,哭到后来眼泪都没了。我的精神支柱就是我9岁的儿子和80岁的老母亲。”
对于这次取保候审,梁丽也觉得很意外。当记者问及梁丽出狱后最想做什么的时候,她回答:“我想马上见到儿子,还想找一个没人地方,好好地大哭一场。”梁丽同时告诉记者,现在她虽然被取保候审,但是这段时间对她来说仍是一种折磨,“我是个爱面子的人,在案子没有定论前,我怕左邻右舍的人指责我,决定不踏出家门半步。”
梁丽老公:
意外接到取保候审通知
昨日下午2时30分,刘建华接到了来自检察院的电话。“当时检察院只是让我带好证件,等我到后才被告知,梁丽被取保候审了。”“见到她第一眼时,我已经认不出来了,她像是变了一个人,不仅瘦了很多,眼睛哭得肿肿的,走起路来还东倒西歪。”
看到老公后,梁丽再也忍不住,抱着刘建华便是一场大哭。“在看守所时,有人告诉我我的罪最重可以判死刑,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我的家人了,每天都在绝望之中。”梁丽哭着对记者说。
从看守所走出来后,刘建华并没有马上带梁丽回家,而是安排她在家附近的酒店住下。“我知道会有许多热心的记者朋友要来采访,而我家里很小,安排在这里会合适一些。还有,她在看守所呆了那么久,我想让她尽快洗一个热水澡。”而且,刘建华还带着妻子去商场买了一身新衣服。“这代表着我老婆能重新做人,期待有个好结果。”
昨晚9时多,看到儿子的那一刹,梁丽扑了上去,抱着儿子哭了很久。
梁丽律师:
梁丽被定罪的可能性更大些
昨晚,记者就梁丽被取保候审一事专门采访了其辩护律师司贤利。司律师表示,他们以前也曾经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但是被驳回了,“现在选择取保候审,检方一定有自己的考虑,可能是认为梁丽已经没有社会危害性,没有必要对其继续羁押。”
但是,司律师认为,取保候审不能说明什么,只是一个司法程序,并不能以此来判断案件未来发展的走向。
“再过三天,也就是9月13日,梁丽案就将有个最终的结果,在结果出来前检方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我看梁丽被定罪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检察院:
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处理
昨日下午,受理该案的宝安区检察院对外通报,决定将对梁丽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通报指出,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的梁丽涉嫌盗窃一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已于8月13日补查重报。宝安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根据案件情况,梁丽没有继续关押的必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将对梁丽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该院表示,此案将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公布。本周内梁丽是否要被起诉、检察机关是否认为她有罪,将水落石出。
深圳大学法学院刑法教授吴学斌:
梁丽未来命运还不清晰
梁丽案件的事实经过曝光,绝大多数刑法学者都认为梁丽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充其量只是成立侵占罪,而侵占罪又是自诉案件,所以司法机关是没有权利去羁押、起诉梁丽的。起诉梁丽的权力在丢失黄金的东莞那家珠宝公司手中。
深圳市检察机关最后决定对梁丽取保候审,不是给已经被关押了9个月梁丽的最后说法,也不是对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梁丽案件历时10个多月,现在被取保候审,人们仍然无法得知梁丽案件为什么不能直接给一个结论,还有哪些事实没有查清,是否还有可能进一步查清,梁丽下一步的命运究竟如何,都将是人们心中的疑团。
梁丽就5大疑点答疑
梁丽案经本报报道后,法律界也对此有各种不同观点。对于梁丽是否有罪,有5大疑点最值得深思。昨日,梁丽对此一一做出解释回应。
1、14公斤黄金是不是在垃圾箱旁边捡的?
梁丽:“是的,就是在垃圾箱旁边。当时有两个女人坐在那箱子上吃瓜子,我以为是她们的箱子。后来她俩直接登机了,把箱子丢在那里,我以为这箱子是她们不要了的。因为很多时候箱子超重的话,箱子的价值又没有超重要补的钱多,一些旅客就会把箱子丢了。”
2、捡到箱子时是否存着占为己有的想法?
梁丽:“没有,我推着车子在大厅里到处逛,看有没有人找箱子。我还特意留意广播,可一直到下午都没有找箱子的广播。我以前捡到过一叠两寸厚的钱,都直接交还给人家了。”
3、拿回家的时候,是否知道这些黄金价值连城?
梁丽:“我现在都不敢相信它这么值钱。当时我一个工友拿了一件去问金铺是不是真的,她回来告诉我和金铺卖的一样,但我觉得不可能这么贵重的东西有人会随便丢掉,我还跟工友说,‘你要就拿几件去玩’。”
4、当回家后得知有人报警了,为何不把黄金交回去?
梁丽:“我家离机场还比较远,我儿子那时候刚下课,我丈夫又是上夜班,我想第二天交回去。而且说实话,知道这么值钱后,我特别担心我小孩,怕有人来找我的时候伤害他。我也怕我老公知道,他一直反对我从机场捡东西回来。”
5、警察上门时,为什么不第一时间交出?
梁丽:“警察当时没有穿警服,我不知道他们是警察。我有点防范的心理嘛,怕有人来浑水摸鱼。开始他们问我有没有从机场带东西回来,我说有啊,有洗头水,后来他们出示证件,说要搜查时,我就自动把箱子从床底拿出来了。”
梁丽案回顾:
去年12月9日,东莞金龙珠宝公司的员工王腾业在深圳机场坐飞机,期间把装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黄金首饰的箱子摆在候机大厅19号柜台旁的垃圾桶边,自己到22米外的柜台咨询托运事宜。期间,机场清洁工梁丽把一个纸箱拿走了。王腾业报案后,公安机关将梁丽带回调查,最终认定梁丽涉嫌盗窃。随后检察院以盗窃罪批捕了梁丽,并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5月11日,本报独家披露了该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关注。舆论和法律人士普遍关注清洁工梁丽的命运。究竟梁丽的行为是“偷”还是“捡”,引起普遍的争论。如果最终梁丽盗窃罪成立的话,最高判罚有可能是无期徒刑。
2009年9月10日,检察院决定对梁丽实施取保候审。预计9月13日,梁丽是否被起诉将会公之于众。 (王纳 阮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