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后正值秋收,大量农民工将离津返乡。9月10日,天津启动了为期20天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管理专项检查,天津市建交委要求,劳务分包企业要配合总承包企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月清月结”制度,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
现状:建筑业农民工激增 部分企业拖欠工资
据介绍,当前,天津市按照建设北方经济中心、国际港口城市和生态城市的定位,以及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工作要求,城市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今年1至8月全市在施工程达到2034项,建筑面积7093万平方米,预计年底将达到7700万平方米,比去年增长近45%,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将突破5000亿元。天津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30余万人,占全市农民工总数的30%。随着城市大建设、大发展的需要,今后几年天津建筑业农民工数量将呈不断增加的趋势,给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从经济因素分析,受金融危机影响,今年房地产投资较为谨慎,部分区县项目开工不足,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业绩下滑,存在拖欠工资的现象;从行业因素分析,私招乱雇、违法用工现象和农民工管理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农民工不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采取堵路等极端手段聚众讨薪。
措施:自查抽查落实情况 建立用工信用档案
国庆节前后正值秋收,大量农民工将离津返乡,如何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保证建筑业农民工稳定和天津社会稳定,是建筑业最紧要的任务。市建交委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检查从9月10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为期20天,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施工企业组织对所有在施项目劳务用工管理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制度不落实或拖欠隐患,立即整改。第二阶段为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检查阶段。各区县建委要建立辖区在施项目劳务用工核账并组织检查,检查数量不得少于辖区在施项目数的30%;市建交委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对各区县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制度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建立情况等。
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将严格落实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进场前先核验身份证明并造册,对使用假身份证或隐瞒身份的农民工,立即向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通报。不落实农民工管理各项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务纠纷引发群访事件,按规定加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予以处罚。
此外,天津建立了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管理信用档案,各区县建委或农民工投诉受理中心按评分标准将农民工投诉情况记录到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根据企业劳务信用得分排序情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照奖优罚劣行为,对企业予以奖惩。被评为D级的天津企业需要停业整顿。被评为D级的外地企业,暂停进津备案资格一年。(记者 尹鹏 通讯员 刘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