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江南小镇无锡雪浪、南泉的河面上,一只小铁壳船悠然划过,船头上撑篙的人时不时四处张望。然而这不是一支游船,它的真实面目却是一个赌场。日前,无锡滨湖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船上开赌局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因赌博罪以及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
主审法官介绍说,以前查获的赌场都是设在居民小区或商业区内,在游船上开赌场,这种案例还非常罕见,游船赌场隐蔽性较高,值得警惕。
刘某原本是来江苏无锡打工人员,后以经营烧烤夜排档为生。2008年底,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开设赌局的“老板”,自此开始参与赌场管理。从刘某的供述,可以看出这个船上赌局相当“规范”,有一套成熟的管理模式,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联系赌博人员、负责接送、配备对讲机望风,这些都有专人负责。其中,刘某主要负责联系赌船,根据“老板”指令安排船只停靠指定码头,待赌博人员上船后,安排望风人员。结束后,刘某指挥船只靠岸,然后已经等候在此的汽车送赌博人员回去。每次刘某都能拿到150元左右的酬劳。据刘某供述,这个船上赌局以“筒子杠”形式聚众赌博,每天开设两场,每次参赌人员20人以上。归案后,刘某又交代了另外数次合伙盗窃罪行,共窃得财物1.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罪、赌博罪。(顾烨)